根據主管部門的規定,對某些違法犯罪分子的十指指紋進行登記和管理。
目前,我國實行的十指指紋登記包括初步分析和二步分析。
初步分析也叫一步分析,方法是根據十指的不同紋型和指位,分別規定一定代號:弓形紋和箕形紋不論出現在何指均為0,不論左手還是右手,拇指上的斗型紋為16,食指為18,中指為4,環指為2,小指為1。確定各指代號以後,右手五指代號之和加1為分子,在手五指代號之和加1為分母,構成指紋一步分析的公式。如果十指都沒有斗型紋,那么分析公式則為1/1,表現為最小數字,如果十指都是斗型紋,則為32/32,表現為最大數字。由於每個人各指指紋排列的複雜性,一步分析後便出現有的公式多,有的公式少,不便於存儲和查對,所以需要二步分析。
二步分析不象一步分析以十個手指的數值總和為計算對象,而是根據各個手指的代號,根據三種不同紋型和紋線特徵數目給予不同數值,右手作分子,左手作分母,構成基本公式。根據規定:“弓形紋一律以0為代號,反箕以1為代號;正箕從中心點至外角點之間的紋線計數,六條以下的以2為代號,七條至十條的以3為代號,十一條至十四條的以4為代號,十五條以上的以5為代號;斗型紋以左三角追跡線至右三角的位置和相隔線數確定代號,追跡線在右三角上方其間紋線在八條以上的以6為代號,在七條線以下以7為代號,與右三角下部支流相遇或在右三角的下方其間紋線在三條以下的以8為代號,在右三角下方相隔紋線四條以上的以9為代號;殘缺、傷疤、模糊不清的指紋為“X”。對於十指指紋登記要注意限制對象、範圍,並如實登記。
由於十指指紋登記查找較繁瑣,與現場指紋比對也有困難,部分地區如青島、瀋陽、上海、南京等地建立了單指紋登記和分析法,通過這種方法以指為單位,分別建立檔案,對於提高查找速度,彌補十指登記的不足有得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