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職責
一、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玉林市有關科技發展的方針、政策、法規,牽頭擬訂全市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北流市科技計畫,擬訂和組織實施科技重大專項,負責重大社會公益性關鍵技術、共性技術的推廣套用,牽頭組織國民經濟與社會發展重要領域的重大關鍵技術攻關。
三、參與編制北流市重大科學工程建設規劃,提出科研條件保障的規劃和政策建議,推進北流市科技基礎條件平台建設和科技資源共享。
四、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促進工業發展、服務業發展、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推進相關技術服務體系建設。
五、負責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農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和政策,制定相關重要措施和辦法,促進以改善民生為重點的農村建設和社會建設,組織有關現代農業與新農村建設及社會發展領域的科學技術攻關,指導和推動科技興市和科技扶貧工作。
六、會同有關部門擬訂促進產學研結合的相關政策、制定科技成果推廣政策,指導技術轉移和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組織相關重大科技成果套用示範,推動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建設。
七、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重大措施建議,推進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八、負責本部門科技經費預決算及經費使用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議,最佳化科技資源配置。負責科技文獻等科研基礎條件建設工作。
九、負責北流市科學技術進步獎的組織評審工作,負責科技成果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十、牽頭負責全市的科學技術普及工作,制定科普規劃和政策,擬訂促進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政策,制定科技保密管理辦法,負責相關科技評估管理和科技統計管理。
十一、指導相關部門和各鎮對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二、指導、協調市人民政府各部門和各鎮的科技管理工作;負責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科技進步目標考核工作。
十三、歸口管理全市智慧財產權工作,主管全市專利工作。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區科學技術廳、自治區知識產權局和玉林市科學技術局(知識產權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部機構
北流市科技局智慧財產權與科技成果辦北流市科技局工農業科技辦
北流市科技局科技計畫與社會發展辦
北流市科技局秘書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