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況
明洪武年間(1368-1398年)建村。原為佃戶莊,因佃戶姓范,故命村名范格莊。後姜姓地主改村名為姜格莊。因重名,且處重名村之北,1981年更名為北姜格莊。位於村東南的自然村周家溝村,與本村為同一行政村。
全村轄區面積約8平方公里。解放前,耕地面積245公頃。2002年,全村有耕地225公頃。適宜種植的農作物主要有小麥、玉米、地瓜、花生、芋頭、蘋果、蔬菜等。 2002年,全村501戶,1478人。有范、周、王、時、姜、劉等6姓,皆為漢族,人口較多的是范姓。
大事記
1940年本村中共黨員范東洋被國民黨趙保原部殺害。
1941年2月八路軍進駐,本村解放。 同年3月日軍掃蕩包圍姜格莊,殺害駐本村的區大隊人員2名。
1942年冬日軍膠東拉網大掃蕩,村民被殺死2人,傷2人。 同年膠東黨政機關進駐,林浩、許世友等住在本村。 1945年2月在解放萬第的戰鬥中,本村民兵范國臣繳獲敵人步槍8支。
1946年公立海濱醫院進駐本村。 同年進行土地改革。
1947年進行土改複查,實現了“耕者有其田”。
1955年成立初級農業生產合作社。
1956年成立高級農業生產合作社。
1979年全村用上電燈,結束了點油燈的歷史。
1983年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
1999年煙鳳一級路建成,在本村村東通過。
經濟發展
第一產業1955年,糧食畝產僅有77.5公斤,總產18.9萬公斤。1978年,糧食畝產304公斤,總產74萬公斤。1983年,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糧食畝產提高到750公斤。2002年,糧食畝產達到419公斤,總產29.45萬公斤。 1987年以來,村黨支部發動民眾栽植蘋果,主要品種有紅富士、新喬納金等。2000年,果園面積達到67公頃,產量達80萬公斤,收入80萬元。建蔬菜大棚7個,其它菜地4.7公頃,收入35萬元。 2002年,第一產業收入1003萬元,其中農業383萬元,畜牧養殖業570萬元,林業50萬元。
第二、三產業建國前,僅有建築、網扣、麻布花加工等手工業,收入極少,從業人員不過40人。農業合作化後,村建起麵粉加工廠、木匠鋪、油坊及刺繡加工、草辮加工等項目,收入亦甚微。1951年,辦起供銷合作社代銷店(聯村入股)、粉坊,但規模都不大。改革開放後,村黨支部發動民眾發展第三產業,先後發展起理髮店2個、電氣焊部1個、修理部1個、商店5個、油坊2個、鐵匠鋪2個,糖葫蘆加工戶40餘個,修理鞋攤3戶以及網扣、毛衣花、刺繡加工等項目。2002年,第二、三產業從業人員142人,收入486萬元,其中工業300萬元,建築業90萬元,運輸業50萬元,商飲業12萬元,服務業34萬元。
社會進步
文教科技解放前,村有國小1處。解放後,國小得到發展。至1968年,學校發展到7個班級,有教師13人,學生達300餘人。1994年,本村學校遷到湖西村,僅餘下幼稚園。自建國至2002年,全村共考取大中專院校的學生83名。村民有農藝師職稱的1名。 人民生活解放前,常年人均糧食90公斤左右,村民過著半年糠菜半年糧的生活,全村給地主扛活的40人,打短工的50餘人,佃戶約30餘戶,討飯的10多戶,光棍漢30餘人。1955年,全村人均糧食196公斤。1975年,人均糧食達到240公斤,全村收入2.94萬元。2002年,人均存款餘額2450元,全村有各種運輸車輛360餘輛、機車120餘輛、電話100餘部、彩電408台、電冰櫃50餘台、洗衣機3台。 村莊建設建國前,村內街道極不整齊,房屋破爛不堪,95%以上的村民人均住房面積不足6平方米,有的住在廂房裡。建國後,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都住上了寬敞明亮的新瓦房,街道排列整齊。2002年,人均住房面積達到19平方米。 1970年,發城公社革委帶領全公社民眾,在村西建起長0.5公里的昌水渡槽,解決了從建新水庫引水灌溉的難題。80年代,修成約20公里的環山路。1990年以來,建起水泥河橋1座;兩岸修起了堅固的河壩約2公里;修水泥路約0.6公里,方便了交通;建大口井1個,小水庫1個;安裝了自來水;在村南河建起了兩座攔河壩。 集體福利村集體每年給獨生子女戶補助72元。為喪葬戶負擔車輛費、火化費。育齡婦女免費進行查體,村負責車輛費。
組織建設
中共基層組織建設1941年,范振鳳、姜雲芳、范志超(原名范國才)、范雲松、范思山、范順祿、張淑花等人先後加入中國共產黨。同年底,成立黨支部。在黨支部的領導下,成立了互助組,並開展除奸、反特、反惡霸鬥爭,組織民眾參加討伐趙保原戰鬥。至建國前夕,共發展黨員45名。2002年,有黨小組8個,黨員56名。曾任村黨支部書記的有范志超、范雲松、范國財、范思山、范永志、范南周、鄒太朴、范振錫、范常榮、范振勛、范常開、范永鋒、范海剛。 基層行政組織建設1941年設村公所。1943年,改稱村政府。1958年9月,改稱大隊管理委員會。1968年6月,改稱大隊革命委員會。1980年12月,復稱大隊管理委員會。1984年5月,始設村民委員會,下設民政、調解、民兵、治安、婦女等組織。曾任村行政主要負責人的有范典奎、范南周、范永志、范國臣、范振勛、范永和、范振顯、王善友、范守亮、范常開、范維香、范守明、范永鋒、范智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