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本會的宗旨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貫徹我國對外開放政策,組織北京地區高等學校從事出國留學工作管理、研究人員開展出國留學工作的研究和交流,探討出國留學工作的科學規律和發展戰略,為加速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本會的任務
一.認真學習、研究和貫徹我國對外開放及出國留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令;
二.結合出國留學工作的實踐,開展調查研究,為決策部門制定和不斷完善留學工作政策和戰略提供科學的依據;
三.開展各種形式的學術交流活動;
四.開展對出國留學工作管理、研究人員的培訓工作;
五.承辦總會交辦的各項任務。
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北京高等學校出國留學工作研究會系北京地區高等學校出國留學工作管理機構在自願基礎上建立起來的研究出國留學工作的民眾性學術團體,是全國“出國留學工作研究會”和“北京高等教育學會”的團體會員。
第二條 本會的宗旨是: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貫徹我國對外開放政策,組織北京地區高等學校從事出國留學工作管理、研究人員開展出國留學工作的研究和交流,探討出國留學工作的科學規律和發展戰略,為加速我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第三條 本會的任務
一.認真學習、研究和貫徹我國對外開放及出國留學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令;
二.結合出國留學工作的實踐,開展調查研究,為決策部門制定和不斷完善留學工作政策和戰略提供科學的依據;
三.開展各種形式的學術交流活動;
四.開展對出國留學工作管理、研究人員的培訓工作;
五.承辦總會交辦的各項任務。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四條 參加本會的會員單位均為理事單位,團體會員代表為理事成員。每年召開一次年會。
第五條 理事會職責
一.制定、修改和通過研究會章程;
二.選舉常務理事;
三.審核和通過常務理事報告。
第六條 本會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行使理事會職權。常務理事會每屆任期三年。
常務理事會職責
一. 推選理事長、副理事長;
二. 根據理事長提名任命秘書長、副秘書長;
三. 審議和接納會員。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凡承認本會章程,向本會提出申請的單位或部門,經常務理事會批准後,均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八條 會員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有權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學術活動和培訓;
三.有權對本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四. 遵守研究會章程,按時交納會費;
五. 承擔和完成本會所委辦的任務。
第四章 經 費
第九條 本會經費的來源為團體會員交納的會費和有關部門或個人給予的資助。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條 本會章程自通過之日起實行。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會常務理事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