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第一章第七條“醫師可以依法組織和參加醫師協會”‘。
組建和登記
由北京市衛生局負責組建,並經北京市社會團體行政主管機關核准註冊登記。
歷史特點
北京醫師協會具有獨立社團法人的全國第一家由醫師組成的行業性組織。
主要任務
1、根據衛生行政部門制定的醫師資格統一考核方法,協助衛生行政部門建立醫師考核體系,審查驗證醫師執業資格,開展醫師註冊前的相關培訓;
2、維護醫師的合法權益;
3、協助衛生行政部門調查不具有醫師資格人員的行醫活動;
4、監督檢查醫師的執業情況;
5、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對醫療事故和醫療糾紛進行調查、認證和審議,向有關部門提出處理意見;
6、組織醫師參加繼續醫學教育;開展業務學術活動和法紀法規、職業道德培訓;
7、加強與國外醫師的交流與合作;
8、推薦、評選和獎勵在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優秀醫師;
9、開展醫療科技成果推薦,提供技術諮詢服務;
10、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反映醫師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11、舉辦為會員服務的事業和活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