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簡介
自考全稱“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為完善我國高等教育體系,貫徹憲法“鼓勵自學成才”的有關規定,對自學者進行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自學考試制度繼承中國古代優秀文化傳統,並與現代教育相結合,創造了以國家考試為主導、以個人自學為基礎、輔之以社會助學的現代教育形式,是中國社會主義教育事業的一項創舉。對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科學文化素質,鼓勵全民學生、終身學習,起著積極的推動作用。《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第二十一條規定: 國家實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經考試合格的,發給相應的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
國務院《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國發[1988]15號,第二條: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對自學者進行以學歷考試為主的高等教育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種族和已受教育程度的限制,均可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與西方高等教育形式類似)
中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創立於1981年,而自學考試也是中國高等教育儲乾培養計畫的措施之一。八十年代初,隨著中國經濟建設步伐加快,社會需要大批專門人才,民眾要求學習的願望十分很強烈,己有的高等教育形式都難以滿足社會的需求。在
小平同志提出的改革開放方針指引下,教育部著手組織研究建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
自考同時也是我國最大的開放式高等教育形式。自考制度,醞釀於20世紀70年代末,創建於20 世紀80年代初。從1981年至1982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先後在京、津、滬三市和遼寧省試點並於1983年在全國推廣至今,已經走過了二十多年。
成教學院
成人教育學院成立數十載,兩院合署辦公。學院秉承學校鮮明的本校特色,依託學校雄厚的師資力量和優秀的教學資源,立足各個行業,面向社會開展高起專、高起本、專升本層次的成人學歷教育。學院一貫堅持“以學生為中心,服務學生、服務行業、服務社會”的理念,堅持把質量作為發展的根本,積極進行成人教育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和創新,借鑑現代遠程教育的成功經驗,充分運用現代教育技術以及先進的教學模式,實現成人與遠程教育教學資源的共建與共享,積極調動一切優質資源,在課程建設、教學改革、師資隊伍建設及學生管理等方面加大投入,致力於提高成人教育教學質量,為學生提供更加優質的服務,不斷提高辦學水平和綜合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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