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順義區衛生局

一、職責調整(一)取消的職責。 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責。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順義區委、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關於機構改革實施意見》(京順發〔2009〕33號),設立北京市順義區衛生局(簡稱區衛生局)。區衛生局是負責本區衛生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出的職責。
將負責醫療機構製劑、藥品的監督管理工作職能,劃給北京市藥品監督管理局順義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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