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海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北京市海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和北京市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協調推進本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法規體系建設,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和北京市巨觀調控要求,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經濟社會發展、生產力布局、經濟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綜合運用各種調控手段的建議;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三)研究分析國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對本區國民經濟運行進行監測、預測、引導;研究並協調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問題,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建議;綜合利用各種經濟槓桿,對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巨觀調控。

(四)負責匯總和分析本區財政、金融等方面的情況,貫徹上級部門制定的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參與擬訂財政政策、金融政策和土地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本區許可權內價格政策;提出深化本區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並組織實施;參與研究擬訂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監督檢查產業政策和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提出相關建議和措施;協調推動全區稅源建設工作。

(五)承擔指導推進和綜合協調本區經濟體制改革的責任;研究經濟體制改革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參與制定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參與研究核心區建設和發展的重大問題。

(六)承擔規劃本區重大建設項目的責任;擬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並與需要安排區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銜接平衡;擬訂本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和重大項目中長期規劃及年度實施計畫;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備案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引導民間投資方向;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評估、稽察等工作;負責區政府投資項目諮詢、評估等中介機構的管理;研究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資金需求狀況;安排政府財政性建設資金、政策性貸款的使用;負責區政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工作;按規定指導和協調本區招標投標工作。

(七)統籌規劃和綜合協調本區產業發展,推進區域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組織擬訂綜合性產業政策,負責協調第一、二、三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並銜接平衡相關發展規劃和重大政策,做好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協調推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統籌推進服務業發展,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產業發展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統籌重大產業項目落地相關工作;綜合協調、組織推進政府採購自主創新產品試點與推廣工作。

(八)研究提出促進本區多種所有制企業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服務體系,促進企業發展;負責組織推進減輕企業負擔相關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做好企業幫扶工作。

(九)承擔組織編制本區功能區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進行監測評估的責任;按照城市功能拓展區的要求,負責擬訂本區區域統籌發展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推進城鄉一體化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區域合作工作,負責對口支援工作。

(十)承擔本區重要商品總量平衡和巨觀調節的責任,研究分析國內外市場狀況,提出促進消費需求增長的建議,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政府訂貨、儲備、輪換和政府投放。

(十一)負責區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工作;負責組織擬訂本區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的關係,協調相關重大問題;負責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十二)承擔本區價格管理責任;組織貫徹國家和北京市價格管理部門下達的定、調價方案;負責監測分析價格運行情況,提出價格改革建議;依法擬訂或調整許可權內重要商品和服務的價格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對轄區內價格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十三)負責本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政策銜接,組織擬訂社會發展戰略、總體規劃和年度計畫;參與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民政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參與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十四)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本區人口、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等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發展循環經濟、全社會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組織實施節能考核工作;負責本區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的綜合協調工作;綜合協調節能環保產業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參與編制本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供應計畫;參與編制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規劃,協調生態建設、能源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的重大問題。

(十五)負責組織擬訂本區能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協調實施;監測分析能源運行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能源發展、城市能源運行保障的重大問題;負責本區電力和煤炭的行業管理。

(十六)安全監督(管理)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煤炭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2.負責本區煤炭生產許可證的初審,在許可權範圍內對違反《煤炭法》、《煤炭生產許可證管理辦法》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理,並承擔相應的監管或管理責任。

3.負責區域內電力行政管理,貫徹落實電力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4.在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許可職責中,對涉及安全的有關事項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查把關,對已批准的行政許可事項和未經批准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依法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

5.負責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安全工作,並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

(十七)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介紹

姓名:梁捷

職務:黨組書記、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工作(不含財務管理)

姓 名:鍾福林

職 務:黨組成員、副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發展規劃科、改革科、發展與改革研究中心、人事監察科(不含紀檢監察)工作

姓 名:周建瓴

職 務:黨組成員、副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項目監督科、價格舉報中心、價格檢查科、收費檢查科、發展規劃科(人口)工作

姓 名:曹海京

職 務:黨組成員、紀檢組組長

工作分工:負責投資審批科(原投資一科)、投資服務科(原投資二科)、行政科工作。

姓 名:楊穎

職 務:黨組成員、副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經濟運行科、企業服務科、疏解非首都功能專項工作組、辦公室(財務管理)工作

姓 名:彭石

職 務:黨組成員、副主任

工作分工:分管投資審批科、投資服務科、價格管理科、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促進專項工作組工作

姓 名:張榮舉

職 務:黨組成員、委員

工作分工:分管環境資源科、信息化管理科、宣傳法制科、行政科、價格認證中心、辦公室(協助主任管理)、安全生產、工會、黨務、黨總支(協助黨總支書記管理)工作

內設機構

•海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人事科(監察)職能: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教育培訓、計畫生育、離退休幹部等管理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統戰工作。

•海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企業服務科職能:研究提出促進本區多種所有制企業發展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和完善服務體系,促進企業發展;負責非上市企業發行企業(公司)債券的組織推進工作;負責組織推進減輕企業負擔相關工作;負責申報高技術示範工程和高技術產業化項目;組織開展對口支援和區域經濟協作等工作。

•海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宣傳法制科職能:負責機關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負責信息、宣傳、信訪、信息公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負責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負責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及備案工作;負責組織物價檢查案卷評查工作。

•海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室職能: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公文處理、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建議、議案、提案、保密、接待聯絡、機關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

•海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項目監督科職能:負責組織開展本區重大建設項目評估、稽察等工作;按規定指導和協調本區招標投標工作;負責區政府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工作。

•海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行政科職能:負責機關安全保衛、車輛管理、房屋管理等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海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經濟運行科職能:負責分析研究國內外經濟形勢和發展情況,對本區國民經濟運行進行監測、預測、引導;研究並協調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問題,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建議;負責編制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及季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形勢分析報告;綜合利用各種經濟槓桿,對國民經濟運行狀況進行巨觀調控;參與研究提出促進就業、調整收入分配、完善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建議,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促進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負責編制本區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申報和審批國民經濟動員項目;參與研究核心區改革和發展的重大問題。

•海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投資審批科職能:承擔許可權內區政府投資項目以及使用政府資金的社會項目審批職責;承擔許可權內的社會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外資項目、境外投資項目審批、核准、備案職責;承擔轄區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含登記類)工作;負責外商投資項目、利用國外貸款項目、境外投資項目的審核和上報工作;會同有關管部門承擔外國投資者併購本區境內企業有關安全審查意見的上報工作;審核上報進口設備免稅項目;組織本區重大項目推進過程中的政策研究、協調調度等工作。

•海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投資服務科職能:承擔規劃本區重大建設項目的責任;擬訂本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的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並與需要安排區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專項規劃銜接平衡;擬訂本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和重大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實施計畫以及區政府投資建設項目前期論證等工作;安排政府財政性建設資金、政策性貸款的使用;負責區政府投資項目諮詢、評估等中介機構的管理;研究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資金需求狀況;引導民間投資方向;承擔對區政府投資和涉及重大建設項目的協調、調度工作。

•海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管理科職能:組織實施國家及北京市下達的定、調價方案;負責本區的價格管理工作,制定和調整許可權規定的經營性和服務性收費標準;組織召開價格聽證會;對部分商品和收費項目進行價格監審和備案;建立健全市場價格監測制度及監測網路;負責本區固定監測點的價格採集日報工作和市場行情監測月報工作;組織價格方面的調研工作;組織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單位收費許可證的核發、變更和年審工作;掌握本區和周邊地區市場重要商品價格水平及價格動態分析,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負責轄區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示以及教育收費公示制度的組織實施。

•海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改革科職能:負責研究本區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指導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參與制定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並協調推進;研究提出推進城鄉一體化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負責組織各類專項調研。

•海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收費檢查科職能:負責區域內中國小、幼稚園收費以及參加社會保險的醫院、定點藥店收費的日常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價格違法案件統計分析;審理價格違法案件並提出處理意見。

•海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展規劃科職能:組織編制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以及基礎產業、支柱產業等專項發展規劃;會同有關部門匯總編制各專項發展規劃;綜合分析本區產業發展情況,研究提出產業發展戰略,組織擬訂並協調實施產業結構調整戰略、高端產業功能區、產業集聚區和重大產業基地的戰略、規劃和重大政策;組織制定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及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負責統籌推進政府採購自主創新產品的試點與推廣工作;研究擬訂人口發展規劃、綜合協調人口工作職責。

•海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信息化管理科職能:負責規劃設計機關及所屬單位信息化工作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工程審核驗收工作;負責電子政務、信息化的實施工作;負責政府投資管理信息系統、本區能源監測信息管理系統的開發、建設、維護和網站及辦公系統的日常維護和信息更新工作;組織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和利用;負責網路安全和保密工作;負責政務信息、政府信息網上公開工作;負責電子設備的採購和管理工作。

•海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檢查科職能:負責對轄區內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以及市場調節價進行監督檢查;負責依法監督檢查《價格法》中禁止的不正當價格行為和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價格行為,完成專項檢查任務;負責對轄區內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示執行情況進行稽核、監督、檢查處理收費違法行為。

•海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環境資源科職能:綜合分析本區經濟社會與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推進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負責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的綜合協調工作;研究擬訂發展循環經濟、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應對氣候變化規劃及政策措施,並協調實施;參與擬訂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規劃;組織實施節能降耗、資源綜合利用和清潔生產促進有關工作,參與研究整治重點污染源、污染地區的方案;研究提出固體廢棄物處理及綜合利用重大項目布局和政策建議;組織協調重大節能減排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負責節能考核工作;負責本區電力行業管理和煤炭行業管理工作;承擔區發展循環經濟暨節能減排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承擔本區電力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海淀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價格舉報中心職能:負責受理轄區內有關價格問題的諮詢和舉報,按照規定調查、處理價格舉報件;負責辦理有關價格方面的建議、提案工作;負責收集價格舉報信息,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匯報舉報反映的重大問題;建立健全價格舉報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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