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懷柔區環境保護局

(二) (五) (九)

職能

北京市懷柔區環境保護局機構職能:
(一)
(二)參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推廣普及工作;承擔環境保護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和行政訴訟的有關協調工作。
(三)承擔落實本區污染減排目標的責任;監督實施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參與促進清潔生產;組織擬訂並監督實施大氣污染防治規劃、年度計畫以及控制大氣污染階段性目標和防治措施;負責專項資金的申請和落實工作。
(四)負責對本區水、大氣、固體廢物、噪聲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污染源單位和減排工程的日常監督管理;負責污染源調查工作;負責空氣品質自動監測子站周邊環境的監督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控制環境污染和環境破壞的責任;按有關規定審批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負責建設項目主體工程與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的監督管理,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六)指導、協調、監督本區生態保護工作;擬訂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協調指導城鎮、農村環境保護工作;依法對各類自然保護區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七)負責本區輻射安全的監督管理;協調同級其他有關部門,組織對本區核技術利用、伴生放射性礦開發利用中的放射性污染防治進行監督檢查;調解因放射性污染、電磁輻射擾民引起的環境信訪投訴;參與突發性輻射事故應急工作。
(八)負責本區環境監測工作;承擔社會委託和環境信訪監測工作;負責編寫環境影響質量報告書。
(九)負責對本區機動車排放污染防治實施統一監督管理;負責進京路口機動車檢測工作;負責監督檢查轄區加油站、儲油庫油氣回收系統、油罐車;負責監督管理轄區機動車檢測場的環保檢測規範性和核發環保標誌情況。
(十)組織、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畫和規劃;組織開展環境保護教育培訓;開展對外環境交流工作;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環境保護。

機構設定

(一) 北京市懷柔區環境保護局辦公室(監察科)
負責機關行政事務的落實和督辦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本機關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環境污染事故、生態破壞事件及環境污染糾紛情況的報告和通報;負責全局黨務、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職工培訓工作;負責資產清查、財務審計、車輛管理、機關工會、團總支、老幹部等工作;負責年鑑及大事記的撰寫工作;負責本機關紀檢、監察工作。
(二) 北京市懷柔區環境保護局環境影響評價科
負責對轄區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主體工程與環境保護設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方面的環境管理工作;負責許可權內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審批;負責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負責防治污染設施的拆除或者閒置審批;負責在砂石坑、窯坑、灘地等低洼地傾倒、存貯廢棄物的審批。
(三) 北京市懷柔區環境保護局生態建設科
負責區政府下達的國家級生態區創建組織協調工作;負責鎮鄉環境保護指標的考核;指導生態示範建設和生態農業建設;承擔重大生態破壞事件調查處理工作;依法對各類自然保護區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四) 北京市懷柔區環境保護局污染控制科
負責起草污染源綜合管理的管理辦法和行政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重點減排項目建設、運行監督管理;編制污染源防治項目的申報和落實;擬訂階段性污染控制目標;參與促進清潔生產、促進循環經濟、環保產業發展等相關工作;負責污染源普查工作;組織協調環境保護新聞發布和污染事故等情況的通報及追蹤報導。
(五) 北京市懷柔區環境保護局綜合管理科
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起草本區環境保護管理辦法和行政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環境統計工作;承辦懷柔區環境保護委員會日常工作,起草階段性控制大氣污染措施方案,協調相關部門啟動空氣品質保障應急預案; 參與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普及和推廣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規劃和計畫;組織開展環境保護新聞宣傳工作;開展對外環境保護交流工作;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環境保護。
(六) 北京市懷柔區環境保護局監察大隊
受區環保局的委託負責對轄區內單位和個人環境違法行為的現場監督、檢查、處罰;貫徹落實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負責單位和個人遵守法律、法規、政策、規章的認證;負責對畜禽養殖、固體廢棄物(不含醫療廢物)、危險廢物的產生、收集、貯存、運輸、利用、處置、轉移等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統一監督管理,協調生活、施工、交通等噪聲污染防治工作;監督檢查建設項目“三同時”的執行、限期治理項目完成及自然生態保護、農業生態環境的建設情況;承擔主管或涉及環境保護部門的其他任務。
(七) 北京市懷柔區環境保護監測站
受區環保局委託組織環境保護重點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完成轄區境內各環境要素的例行監測與城考監測任務;對轄區內污染源進行監督性監測;轄區內污染事故、環境信訪監測,為環境污染糾紛仲裁提供技術依據;對建設項目“三同時”和污染源治理工程的驗收監測,為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提供有關的環境質量數據;編制環境質量報告書;承擔主管或涉及環境保護部門的其他任務。
(八) 北京市懷柔區輻射監督管理站
受區環保局委託,負責對轄區內放射源和射線裝置的安全和防護工作的監督管理,對違反《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規定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協助公安部門監控追繳丟失、被盜的放射源;負責全區醫療廢物的監督管理;承擔主管或涉及環境保護部門的其他任務。
(九) 北京市懷柔區機動車排放管理站
受區環保局委託,負責轄區內機動車和農用車尾氣排放的監管,嚴格執行機動車環保標誌準入標準,快速推進淘汰區域內高排放黃標車;加大對轄區內運輸及施工機械車輛的尾氣監管和日常巡查;依據法律、法規,對轄區內超標排放機動車和未按規定更換環保標誌的車輛實施行政處罰;對檢測場機動車尾氣檢測實施監管;對轄區內加油站、油庫、加油車的油氣回收工作進行監管;承擔主管或涉及環境保護部門的其他任務。
辦公地址:北京市懷柔區城北大街49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 13:00-17:30
交通路線:迎賓北環島西200米路北,青春路北環島東300米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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