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簡介
北京市懷柔區國家稅務局由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垂直管理,是在懷柔區行政區域內實施國家稅收徵收管理的行政管理機關。主要工作任務是:在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和懷柔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中央稅收收入和中央、地方共享稅收,維護和規範稅收秩序,為促進懷柔區的改革開放、經濟建設服務。負責管轄懷柔區2128.7平方公里內14鄉鎮,638個自然村的個體及私營以上企業,局共有開業稅務登記戶22033戶,其中:私營以上企業12437戶,個體工商戶9596戶。私營以上企業中:國有企業109戶、集體企業269戶、聯營企業3戶、股份制企業 47戶、有限責任公司10446戶、私營企業27戶、涉外企業268戶、其他企業1194戶、非企業單位74戶。主要職責
懷柔區國家稅務局的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國家的稅收法律、法規和規章,並結合懷柔區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
(二)根據懷柔區經濟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單位稅收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根據懷柔區經濟發展狀況、稅源情況和北京市國家稅務局下達的稅收計畫,編制稅收收入計畫並組織實施。
(四)負責懷柔區中央稅、中央地方共享稅等稅種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和其他稅收票證的管理工作。
(五)負責監督檢查本單位的稅收執法情況;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
(六)負責懷柔區的納稅服務工作。
(七)負責懷柔區進出口稅收和國際稅收的管理工作。
(八)負責本單位的稅收收入分析、稅收會計、統計工作。
(九)負責本單位經費、財務、基本建設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審計和政府採購工作。
(十)負責本單位機構、編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本單位黨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十三)負責本單位稅收信息化、現代化工作的規劃和實施,建設和管理信息系統。
(十四)研究稅收理論和稅收政策,分析稅收信息,掌握稅收動態。組織稅法宣傳工作。
(十五)承辦北京市國家稅務局和懷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征管範圍
1、增值稅;2、消費稅;
3、進口產品增值稅、消費稅、直接對台貿易調節稅(委託海關代征);
4、鐵道、各銀行總行、保險總公司集中繳納的營業稅、所得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
5、金融保險業營業稅3%稅率的部分;
6、出口產品退稅;
7、中央企業所得稅;中央與地方所屬企事業單位組成的聯營企業、股份制企業所得稅;
8、地方和外資銀行及非銀行金融企業所得稅;
9、證券交易稅(未開徵前先徵收在證券交易所交易的印花稅);
10、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
11、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繳納的增值稅、消費稅;
12、儲蓄存款利息所得個人所得稅;
13、中央稅(消費稅)、共享稅(增值稅)的滯、補、罰收入;
14、車輛購置稅;
15、燃油稅;
16、國家稅務總局明確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徵收的其他有關稅費。
領導信息
張淑明 黨組書記(女)張貽民 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分管辦公室
張滿庫 紀檢組長 分管監察室、機關黨委辦公室
曹仁順 調研員 分管信息中心
牛春全 副局長 分管財務管理科、機關服務中心、稽查局,聯繫懷柔區稅務學會
李信忠 副局長 分管人事科、教育科、徵收管理科、納稅服務科、票證中心
鄭克山 總經濟師 分管政策法規科、貨物和勞務稅科、所得稅科、收入核算科、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
人員編制
(一)行政編制北京市懷柔區國家稅務局行政編制260名,局領導、內設機構、直屬機構、基層派出機構使用行政編制,其中內設機構行政編制限額75名。
處級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總經濟師、總會計師各1名。
內設機構科級領導職數41名(其中正科級領導職數15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6名)。
稽查局設局長1名(副處級),副局長2名(正科級);稽查局內設機構科級領導職數18名(其中正科級領導職數6名,副科級領導職數12名)。
(二)事業編制
北京市懷柔區國家稅務局事業編制19名,事業單位使用事業編制。
事業單位科級領導職數9名(其中正科級領導職數3名,副科級領導職數6名)。
內設機構
1.辦公室擬訂本單位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本單位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面向社會的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本單位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和政策執行情況反饋、調研;承辦機關稅收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機關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辦重大稅收案件審理等重大稅收執法事項集體審理和稅務行政處罰工作;承辦稅務行政複議、行政應訟工作;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制度、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3.貨物和勞務稅科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政策效應分析、稅源管理,制定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辦法等;組織實施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的推廣和套用,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組織實施進出口貿易稅收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各項進出口稅收政策,擬訂稅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承擔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工作;對進出口稅收政策執行情況進行日常監督與檢查;配合有關部門開展防範和打擊騙取出口退稅工作。
4.所得稅科
組織實施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等徵收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
5.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6.納稅服務科(納稅服務中心)
貫徹落實上級部門下達的納稅服務工作要求和辦稅服務廳管理等屬地化納稅服務工作;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和考評監督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統籌調配本地納稅服務資源;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流程;組織協調、實施面向納稅人的稅法宣傳、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等工作;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護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負責受理納稅服務的投訴和舉報,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等稅收法律救濟工作;承擔12366納稅服務熱線遠程座席、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內容維護及運行管理工作。
7.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研究提出專業化徵收管理和稅收征管規程完善的建議;組織實施稅收征管數據管理和套用辦法、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8.財務管理科
制定有關財務管理的具體辦法;編制年度部門預算,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分析;組織實施會計核算、分析稅收成本,編制年終財務決算報表;負責國庫集中支付管理工作,編制用款計畫,辦理支付事項;承擔本單位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建立與落實內部控制制度,承擔本單位財務內部審計工作。
9.人事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
10.教育科
制定教育培訓工作規劃、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組織實施本單位幹部的全員教育培訓工作,開展培訓質量的考核與評估。
11.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本單位科級領導幹部貫徹民主集中制、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及選拔任用幹部情況;組織協調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單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12.大企業和國際稅務管理科
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納稅服務工作;承擔對大型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工作;承辦匯總(合併)納稅企業稅收日常檢查的有關工作;開展非居民稅收徵收和管理工作;具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工作;承擔有關稅收法律法規和國家(地區)間稅收協定、協定(安排)的具體執行工作;開展對境外投資企業的稅收服務和管理工作;承辦國際稅收情報交換具體工作;負責本單位外事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本單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負責本單位的工會、共青團等民眾組織工作。
離退休幹部科(掛靠人事科) 承擔本單位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直屬機構
稽查局?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本級稅收違法案件的選案、檢查、審理和執行工作;負責本級稽查案件的聽證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事業單位
1.信息中心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單位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單位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組織本單位信息化專業知識技術培訓。
2.機關服務中心
承擔本單位後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擬訂本單位事務具體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承擔本單位固定資產、辦公用品的採購、保管、分配、維修;參與本單位後勤體制改革工作。
3.票證中心
負責落實發票管理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承擔發票庫房的管理工作;承辦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的發售管理工作。
派出機構
1.北京市懷柔區國家稅務局第一稅務所負責懷柔區區域內註冊的納稅人的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催報催繳;負責全局私營以上納稅人稅收業務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和管理,稅務報表的報送;金稅工程報稅、認證,增值稅納稅申報“一窗式”比對;稅收票證的領取、保管、使用、匯總上報;納稅信息的監控及反饋;稅務諮詢服務等稅收徵收工作。
2.北京市懷柔區國家稅務局第二稅務所
個體專業管理所,負責轄區內全部個體納稅人的稅源管理工作。稅務登記的變更、註銷、遷移的審批;稅款徵收、催報催繳;核定徵收;非正常戶認定管理、異常戶監控管理;稅收預測分析;稅收業務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和個體檔案的保管;各種文書審批;發票審批、核查;納稅評估;日常檢查;稅務報表的報送;稅務諮詢服務等稅收徵收管理工作。
3.北京市懷柔區國家稅務局第三稅務所
負責懷柔區楊宋鎮、北房鎮區域內註冊的納稅人的稅源管理,以及懷柔區域內註冊區外經營無所屬街道鄉鎮納稅人的稅源管理工作。
主要職能為:對納稅人的納稅評估;重點稅源戶的預測分析、監控管理;“四小票”核實比對;催報催繳;涉外企業的審核評稅、稅務審計;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內資企業所得稅分類管理、核定徵收;個體工商戶應納稅額的核定;非正常戶的認定管理;異常戶監控管理;減免稅企業的日常管理;普通發票審批,增值稅專用發票審批;一般納稅人認定、審核、註銷的初審審批和管理;專用發票增版、增量、稅務登記經營地址變更以及各種減免稅的實地核查;稅務登記註銷的審核審批;稅務信息監控及反饋;日常檢查;各種涉稅文書的受理及審批;稅收業務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和個體檔案的保管;稅務諮詢服務等管理工作。
4.北京市懷柔區國家稅務局第四稅務所
負責懷柔區雁棲鎮、懷北鎮區域內註冊的納稅人的稅源管理,以及喇叭溝門滿族鄉、長哨營滿族鄉、湯河口鎮、寶山鎮、琉璃廟鎮區域內註冊區外經營的納稅人的稅源管理工作。
主要職能為:對納稅人的納稅評估;重點稅源戶的預測分析、監控管理;“四小票”核實比對;催報催繳;涉外企業的審核評稅、稅務審計;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內資企業所得稅分類管理、核定徵收;個體工商戶應納稅額的核定;非正常戶的認定管理;異常戶監控管理;減免稅企業的日常管理;普通發票審批,增值稅專用發票審批;一般納稅人認定、年審、註銷的初審審批和管理;一般納稅人認定、專用發票增版、增量、稅務登記經營地址變更以及各種減免稅的實地核查;稅務登記註銷的審核審批;稅務信息監控及反饋;日常檢查;各種涉稅文書的受理及審批;稅收業務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和個體檔案的保管;稅務諮詢服務等管理工作。
5.北京市懷柔區國家稅務局第五稅務所
負責懷柔區廟城鎮、橋梓鎮、九渡河鎮、渤海鎮區域內註冊的納稅人稅源管理工作。
主要職能為:對納稅人的納稅評估;重點稅源戶的預測分析、監控管理;“四小票”核實比對;催報催繳;涉外企業的審核評稅、稅務審計;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內資企業所得稅分類管理、核定徵收;個體工商戶應納稅額的核定;非正常戶的認定管理;異常戶監控管理;減免稅企業的日常管理;普通發票審批,增值稅專用發票審批;一般納稅人認定、年審、註銷的初審審批和管理;一般納稅人認定、專用發票增版、增量、稅務登記經營地址變更以及各種減免稅的實地核查;稅務登記註銷的審核審批;稅務信息監控及反饋;日常檢查;各種涉稅文書的受理及審批;稅收業務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和個體檔案的保管;稅務諮詢服務等管理工作。
6.北京市懷柔區國家稅務局第六稅務所
負責懷柔區懷柔鎮區域內註冊的納稅人的稅源管理,以及懷柔區域內註冊經營的無所屬街道鄉鎮的納稅人的稅源管理工作。
主要職能為:對納稅人的納稅評估;重點稅源戶的預測分析、監控管理;“四小票”核實比對;催報催繳;涉外企業的審核評稅、稅務審計;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內資企業所得稅分類管理、核定徵收;個體工商戶應納稅額的核定;非正常戶的認定管理;異常戶監控管理;減免稅企業的日常管理;普通發票審批,增值稅專用發票審批;一般納稅人認定、年審、註銷的初審審批和管理;一般納稅人認定、專用發票增版、增量、稅務登記經營地址變更以及各種減免稅的實地核查;稅務登記註銷的審核審批;稅務信息監控及反饋;日常檢查;各種涉稅文書的受理及審批;稅收業務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和個體檔案的保管;稅務諮詢服務等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