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機構沿革:
1968年4月,我縣組成地震監測隊伍,歸口密雲縣革命委員會。
1976年成立地震辦公室,正科級,歸口密雲縣科學技術委員會。
1998年10月,地震辦公室批准為正處級事業單位。
2007年6月3日起,地震辦公室正式更名為密雲縣地震局,為正處級參照公務員管理事業單位。
2015年12月29日,依據密雲區機構編制委員會下發的(密編委[2015]5號)有關撤縣改區更名通知檔案,密雲縣地震局更名為北京市密雲區地震局。
地震局承擔著全區的防震減災工作。
2015年共有監測台站13個,強震台12個,動物異常巨觀觀測站8個
主要職責:
1、貫徹和落實國家和北京市防震減災各項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區的防震減災規劃、配套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承擔區防震減災工作領導小組日常事務和區地震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職責,指導基層的防震減災工作。
3、承擔全區防震減災事業的地震監測預報、震害防禦、地震應急三大工作體系建設工作。
4、承擔本區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管理及抗震設防要求的審核工作。
5、負責本區地震監測網點的建設、管理,依法對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進行保護及對無法避免對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造成危害的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進行審批。
6、負責本區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避免產生地震謠傳。
7、建立健全地震應急體系,制定修訂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制定本部門的地震應急預案和備案工作。
8、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建設地震避難場所和人員較集中的公共場所緊急疏散通道的管理,建立地震緊急救援志願者隊伍和管理,開展地震應急演練。
9、開展防震減災法律、法規、地震科普知識宣傳和教育工作。
10、開展全區地震災害預報,指導和監督生命線工程、重大工程、大型企業、重要城鎮的抗震設防工作,開展地震小區劃工作。按照法律法規的授權,開展地震行政執法工作
11、負責向政府及時報送震情地震預報意見,協助政府採取必要措施處理地震事件,保持社會穩定。
12、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各科室主要工作職責:
1、地震監測預報科
主要職責:
(1)地震監測預報工作體系建設;
(2)地震監測台網的維護和管理;
(3)震情和災情速報網路及巨觀觀測網的管理;
(4)地震微觀異常的落實及震情跟蹤工作;
(5)按照規定做好震情會商及各種前兆數據處理工作;
(6)防震減災信息中心技術體系管理和維護工作;
(7)地震應急救援體系建設工作;
(8)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並組織實施指導檢查區屬有關部門、街道、鄉鎮地震應急預案的實施情況;
(9)負責會同有關部門,規劃建設地震應急避難場所工作和救援志願者隊伍的組建、培訓、演練等工作;
(10)負責震後應急救援的組織實施、災害評估、地震災情速報等工作。
2、震害防禦科
主要職責:
(1)依據行政執法職權開展地震行政執法工作。
(2)負責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的監督管理。
(3)負責聯繫,指導鄉鎮街道防震減災工作
(4)負責組織相關科室及有關單位開展防震減災法律、法規及地震科普知識宣傳教育工作。
(5)負責抗震設防的全程代理,認真做好抗震防禦要求的審核。行政審批,備案工作。
(6)負責地震避難場所和緊急疏散通道的管理工作。
(7)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各單位和社區進行防震避險、救助訓練、參與指導地震應急物資儲備系統建設。
3、辦公室
主要工作職責:
(1)協助領導及業務科室處理日常性工作。
(2)負責組織單位的主要會議並為業務科室完成全局性工作服務。
(3)負責重要檔案的起草和發文的催查催辦工作。
(4)負責年終總結的匯報及計畫制定的組織工作。
(5)負責文秘、文電、檔案、信息、機要、保密、保衛、衛生、車輛管理、信訪、舉報、投訴等工作。
(6)負責人事、勞資、工會、共青團、婦聯、財務工作。
(7)負責黨建、精神文明建設、廉政建設等工作。
(8)負責後勤保障、接待服務、公共設施、辦公用品的供應與使用管理及其他總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