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況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批准的北京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機構設定的通知》(京政發〔2009〕2號),設立北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簡稱市人口計生委)。市人口計生委是負責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的職責。
(二)增加的職責。
參與北京市人口基礎信息資料庫建設的職責。
(三)轉變的職責。
1.加強對本市人口發展戰略的研究,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穩定低生育水平。
2.強化在職責許可權範圍內為中央在京單位服務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關於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起草本市相關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和政策規定;會同有關部門提出促進出生人口性別平衡的政策措施;協助有關部門擬訂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
(二)擬訂本市人口發展規劃草案,加強人口規模、趨勢、素質、結構等重大問題的戰略性、前瞻性研究,提出統籌解決本市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三)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四)負責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綜合治理。協調推動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目標和任務的實施;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和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
(五)監測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北京市人口基礎信息資料庫建設。
(六)研究提出本市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與管理。
(七)制定本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依法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公布有關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技術服務重要信息;負責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分析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指導避孕節育的技術推廣和科學普及工作;監督、管理計畫生育藥具的發放。
(八)組織實施本市計畫生育的生殖健康促進計畫,提高人口素質,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
(九)制定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
(十)制定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國際援助合作項目。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口計生委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信訪、議案、建議、提案、安全保密、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負責重要事項的組織和督查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
(二)政策法規處。
負責機關推進依法行政綜合工作;起草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負責行政執法工作的監督、指導和協調;承擔行政複議、應訴的有關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和有關備案工作;推動完善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
(三)研究室(綜合協調處)。
研究本市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目標和任務建議,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協調可持續發展以及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協調相關部門推動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目標和任務的實施;負責協調和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促進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社會保障等工作中的銜接配合。
(四)規劃統計處。
擬訂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規劃和計畫,承擔相關的監督、評估工作;分析人口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的建議;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參與北京市人口基礎信息資料庫建設;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的信息化建設和監督管理工作。
(五)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處。
擬訂本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辦法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指導區縣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
(六)宣傳教育處。
擬訂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協調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承擔新聞發布工作;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七)科技服務管理處。
擬訂本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科學研究,指導避孕節育的技術推廣及科學普及工作;依法承擔管理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監督、管理計畫生育藥具的發放工作;推動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協調開展出生缺陷一級預防工作。
(八)行政財務處。
負責編報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審核提出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指導、監督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的管理使用;編制並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基本建設規劃;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財務和資產管理等工作。
(九)人事處。
擬訂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幹部隊伍建設規劃及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離退休工作。
機關黨委(工會) 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派駐。
人員編制
市人口計生委機關行政編制4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處級領導職數10正(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8副。
其他事項
(一)機關工勤事業編制10名,隨自然減員逐步核銷。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領導分工
劉 志 市人口計生委黨組書記、主任。
男,漢族,1960年3月出生,中共黨員。
主持市人口計生委黨政全面工作。分管綜合處、規劃協調處。
徐 捷 市人口計生委黨組副書記、副主任。
男,漢族,1963年2月出生,中共黨員。
負責流動人口服務管理、機關行政、黨務和群團、組織人事及離退休幹部工作。分管辦公室、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處、人事處、機關黨委、老幹部活動站。
王曉光 市人口計生委委員(正局級)
女,漢族,1954年5月出生,中共黨員。
協助委主任工作。
耿玉田 市人口計生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男,漢族,1957年4月出生,中共黨員。
負責人口計生依法行政和財務管理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處、科技服務管理處、財務處、藥具管理站。
彭彧華 市人口計生委副主任。
女,滿族,1964年5月出生,農工民主黨黨員。
負責人口計生宣傳教育和計畫生育協會工作,兼市人口計生委新聞發言人。分管宣傳教育處、人口計生宣傳教育中心、《北京人口》雜誌和市計畫生育協會。
李彥梅 市人口計生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女,漢族,1963年5月出生,中共黨員。
負責人口計生信息化工作。分管信息處、信息中心。
劉曉軍 市人口計生委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女,漢族,1957年12月出生,中共黨員。
負責駐委紀檢監察工作。分管市紀委駐市人口計生委監察處。
高小俊 市人口計生委副巡視員
男,漢族,1961年5月出生,中共黨員。
協助分管機關黨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