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衛生局

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職責。加強對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職責調整

取消和調整的才

1、取消和調整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和調整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食品衛生許可職責。

劃出和轉移的職責

1、將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的職責劃給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2、將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劃給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劃入和增加的職責

1、將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職責劃入市衛生局。

2、將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食品類企業產品標準管理備案的職責劃入市衛生局。

3、增加組織實施藥物政策,建立基本藥物制度的職責。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擬定全市衛生工作重大政策,負責綜合協調機關政務、事務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機要保密、後勤、新聞宣傳、信息信訪、對外交流、外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安全保衛工作;負責衛生信息化工作和衛生統計工作。

規劃財務股

擬訂衛生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資源配置,管理大型醫用裝備的配置;監管市級衛生事業經費、下屬單位基本建設項目和國有資產;協同管理衛生醫療服務價格和規範服務行為;指導基層衛生機構建設;負責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財務、內部審計工作;擬訂藥品和醫療器械採購相關規範並指導實施;指導衛生信息化和衛生統計管理工作。

醫教股

(掛市無償獻血辦公室牌子)

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擬訂全市醫療機構設定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制訂並實施醫療護理技術規範和職業道德規範;負責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質量及醫院感染控制管理工作;負責醫療機構臨床用血的管理;組織實施醫療機構和執業醫師的準入管理及護士註冊工作;負責醫療糾紛、醫療事故處理和核准醫療廣告內容;負責組織市直機關幹部保健體檢工作;擬訂全市衛生科技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省級和市級醫學科研項目、醫學專科建設和醫學科技成果的普及套用;組織醫療衛生技術準入、醫學科技信息等科技條件建設;負責組織實施醫學畢業後教育、繼續醫學教育和在職衛生技術人才培訓;協助有關部門制訂中等醫學機構教育規劃和招生計畫;指導醫學院校臨床教學基地建設。組織實施基本藥物制度;參與擬訂國家基本藥物採購、配送、使用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方面提出基本藥物目錄內藥品生產的鼓勵扶持政策;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中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擬訂全市中醫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全市性重大中醫藥科研項目攻關,推進中醫藥的繼承和創新。負責市無償獻血辦公室日常工作。

衛生法制與監督股

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承擔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承擔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指導衛生系統法制宣傳教育;指導衛生系統落實執法責任制。指導、監督和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承擔職業衛生(作業場所的職業衛生監管除外)、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公共場所、飲用水等的衛生監督管理;承擔傳染病防治監督工作;整頓和規範醫療服務市場;督辦重大醫療衛生違法案件。

防保股

擬訂傳染病、地方病、職業病、寄生蟲病、慢性非傳染性疾病及與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市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建設規劃和基層防保組織工作規範並組織實施;負責預防用生物製品的使用管理工作;負責全市疾病監測、疫情報告及其信息系統規劃、建設和管理;承擔市人民政府防治愛滋病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擬訂婦幼衛生、社區衛生、健康教育的政策、規劃、規範、標準並組織實施;對婦幼保健、社區衛生、健康教育實施監督管理,牽頭組織預防和減少出生缺陷與先天殘疾工作。組織實施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準入與監管,綜合管理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計畫生育技術的衛生標準,監督醫療保健機構的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質量。

人事股

擬訂全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和政策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考試和評審;負責局機關和指導下屬單位的千部人事、機構編制、老幹部和衛生專家管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指導下屬單位的婦女、計畫生育、人事檔案、工資福利、紀檢、監察,黨務、共青團、工會、統戰、行風建設等工作。

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

承擔綜合管理農村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工作,擬訂有關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貫徹落實中央、省、市有關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措施和議案;協調農村合作醫療的關係和問題;指導農村合作醫療工作。

衛生應急辦公室

擬訂突發公共事件衛生應急和緊急醫學救援規劃、制度、預案和措施;組織協調與指導各地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監測預警、處置救援、分析評估等衛生應急活動;組織實施對突發急性傳染病防控和應急措施;對重大災害、恐怖、中毒事件及核事故、輻射事故等組織實施緊急醫學救援;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衛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衛生、食品安全以及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

2、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的職責,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

3、統籌規劃與協調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4、規劃並指導農村衛生和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保健、健康教育的綜合管理和監督,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5、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組織開展民眾性愛國衛生運動。

6、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7、指導、監督和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除外)、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依法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8、組織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提出基本藥物價格政策的建議。

9、負責醫療機構(含中醫院、民族醫院等)醫療服務的行業準入管理,做好執業醫師註冊、護士註冊以及衛生專業相關考試。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

10、組織實施重點醫藥衛生科研攻關項目,參與制定醫學教育發展規劃,組織開展繼續醫學教育和畢業後醫學教育工作。

11、依法監督管理血站的采供血及臨床用血質量,組織協調全市無償獻血。

12、貫徹中西醫並重方針,推進中醫藥的繼承與創新,推動中醫藥現代化建設。

13、擬訂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指導衛生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和職稱評審,組織實施衛生機構編制標準。

14、組織指導衛生方面的對外交流與合作及衛生援外有關工作。

15、負責幹部醫療保健工作。

16、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地理位置

廣東省茂名市化州市文仙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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