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物損傷

化學物損傷--是指化學物接觸人體後,產生的局部損害及全身損害。其損害程度與化學物的性質、劑量、濃度、接觸時間及面積、處理是否及時及有效等因素有關。

概述

在我們日常生活、軍事科研及工農業生產中,能引起人體損害的化學物質約有25000餘種。由於現代工業的迅猛發展,化學物損傷逐漸增加。化學物接觸人體後,可產生局部損害及全身損害。其損害程度與化學物的性質、劑量、濃度、接觸時間及面積、處理是否及時及有效等因素有關。

病因病理

化學物接觸人體後,可產生局部損害及全身損害。其損害程度與化學物的性質、劑量、濃度、接觸時間及面積、處理是否及時及有效等因素有關。

1.局部損害

化學物對局部組織的損害有氧化作用、還的作用、腐蝕作用、原生質毒、脫水作用及起皰作用等。這是由化學物的性質所決定的。一種化學物質可同時存在以上幾種。有的因本身燃燒而致燒傷,如磷燒傷。有的本身對健康皮膚並無損害,一旦著炎燃燒,造成皮膚燒傷,藥物即可通過創面吸收入體內,引起中毒反應。

一般酸燒傷,由於組織蛋白凝固,形成一層痂殼,可預防進一步損害。鹼燒傷後形成脂肪皂化,並可產生可溶性鹼性蛋白,故對局部創面有繼續損害的過程。磷燒傷後形成磷酸,可繼續使組織損害。

2.全身損害

化學藥物可從正常皮膚、創面呼吸道消化道等吸收,引起中毒及內臟器官的破壞。化學燒傷的死亡率明顯高於一般燒傷病人,就是由於化學毒物引起的中毒及其併發症所致。由於多數化學物質是由肝、腎排泄,故肝、腎損害較多見。常見的有中毒性肝炎急性肝壞死急性腎功能衰竭及腎小管腎炎等。某些化學蒸氣直接刺激呼吸道而致損傷,不少揮發生物質由呼吸道排出,亦刺激肺泡及呼吸道。可引起肺水腫及吸入損傷,有些化學物質可抑制物質由呼吸道排出,亦刺激肺泡及呼吸道。可引起肺水腫及吸入性損傷,有些化學物質可抑制骨髓、破壞紅細胞,引起貧血或溶血。有的還可引起中毒性腦病、腦水腫、神經損害、消化道潰瘍及出血等。

治療與急救措施

日常生活中,常會發生醋酸、硫酸、氨水、石灰等化學性物質濺人孩子眼睛裡,這些物質進入眼睛後,都能立刻引起強烈的刺激症狀,例如眼痛、燒灼感、流淚、睜不開眼等,化學性物質對眼睛的損害是嚴重的,若治療不及時可因此而失明。一旦發生眼部化學性灼傷,應立即沖洗眼睛,最好將頭浸人水中,睜眼、搖頭、充分沖洗,水源以自來水為宜,只要水質清、水量足,任何清水都可用。沖洗愈早愈徹底愈好,一般需沖洗5分鐘。當然,最理想的化學灼傷治療,應是使用中和劑,使有害的化學劑中和而失去其活動性,停止它對眼睛的破壞,不幸的是這些理想的藥物極少,符合條件的中和劑應是本身對眼睛無害,例如生理鹽水可中和硝酸銀灼傷,古柯鹼可中和碘酒灼傷。由於缺少理想的、易於到手的中和劑,因此,對眼睛化學性灼傷,要首先用清水沖洗為宜,不必苛求於中和劑,有很多由濃烈的化學物質損傷的眼睛,就是由於得到這種及時沖洗而得救,這種初步的清水沖洗甚至比以後的治療更重要,經過沖洗後要立即轉交眼科醫師處理。

參考資料:

中華中醫網 http://www.zhzyw.org/jzcl/hxwss/08828133GC14A6E6EA8GGJ2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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