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青山區規劃分局

四、負責對轄區內村鎮規劃建設現狀情況調查、建檔工作。 六、依據批准的村鎮規劃,負責對轄區內城邊村、城郊村的規劃管理工作。 八、負責對轄區內戶外廣告的規劃管理工作。

一、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包頭市關於城鄉規劃相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
二、負責區域城鄉一體化發展問題研究。
三、負責對轄區內村鎮規劃編制的技術指導、審查和報批工作。
四、負責對轄區內村鎮規劃建設現狀情況調查、建檔工作。
五、負責對轄區內規劃審批項目從報件到領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期間違法建設的監管工作。
六、依據批准的村鎮規劃,負責對轄區內城邊村、城郊村的規劃管理工作。
七、負責未批先建項目向市局法制科的通報工作。
八、負責對轄區內戶外廣告的規劃管理工作。
九、受理民眾舉報及信訪工作。
十、完成市規劃局、各區委、區政府(含稀土高新區管委會)交辦的其它事項。
為使直屬分局的作用得到充分發揮,服務區域經濟發展的理念得到進一步體現,除以上共有職能外,根據各區不同情況,選擇不同的試點,先行開展工作,待條件成熟,全面推開。
依據批准的規劃,負責裝備製造業園區(二期)內的規劃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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