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醫療保險局

包頭市醫療保險局於2001年正式組建,2009年進行了更名,2016年按照市委、市政府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決策部署,與原新型農村牧區合作醫療管理中心進行了整合,隸屬於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當副處級公益一類事業單位。

主要職能

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離休幹部和“文革”傷殘人員醫療保障的方針政策;負責全市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居民醫療保險、離休幹部和“文革”傷殘人員醫療保險基金的運行、管理和各類參保人員醫療待遇的支付以及參保繳費;負責辦理全市城鎮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離休幹部和“文革”傷殘人員醫療保險的具體業務;負責全市居民醫療保險業務工作的指導、培訓及監督檢查工作;負責離休幹部和“文革”傷殘人員的醫藥費用的管理;負責調整參保人員的繳費比例、報銷比例、起伏線及三個目錄的調整;負責異地就醫平台的管理和業務經辦;負責監督和管理“兩定機構”醫療保險業務的開展情況。

內設機構

目前內設科室12個,分別是政工科、辦公室、職工待遇審核科、公務員待遇審核科、離休幹部待遇審核科、基金管理科、生育保險待遇審核科、居民待遇審核科、統計信息科、參保業務科、稽核檢查科、異地結算平台,下設1個正科級事業單位為“包頭市醫療保險稽查管理中心”,具體負責對全市定點醫療機構、定點藥店業務的日常監督和管理等工作。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