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殯葬管理處

一是按照上級下達的任務,負責全市殯葬改革的宣傳教育工作;二是依照有關政策、法規,查處和打擊喪葬活動中的封建迷信活動和偷埋濫葬行為,維護全市殯葬市場的秩序;三是配合各旗、縣、區殯葬管理處開展業務工作。 逐步使我市的殯葬管理工作進一步納入法制化軌道。 建立了我市以殯儀館、殯儀服務站、及公墓、骨灰堂為主體的健康的殯葬服務體系,使包頭市的殯葬管理和服務工作多年來一直走在自治區先進行列。

包頭市殯葬管理處建立於1994年5月,是包頭市委託執法單位。機構定編5人,其主要職能是:對全市殯葬工作實行巨觀管理、監督檢查和業務指導。一是按照上級下達的任務,負責全市殯葬改革的宣傳教育工作;二是依照有關政策、法規,查處和打擊喪葬活動中的封建迷信活動和偷埋濫葬行為,維護全市殯葬市場的秩序;三是配合各旗、縣、區殯葬管理處開展業務工作。
按照市殯葬管理處的職能,首先從殯葬改革政策宣傳入手,每年在各重大祭祀節或其他時間不失時機地開展形式多樣的殯葬改革方針、政策的宣傳,讓人民民眾了解掌握黨和國家殯葬改革方針、政策,改變觀念,破除舊的殯葬陋習,自覺配合民政部門開展工作。其次,狠抓了殯葬管理工作。多年來,市殯葬管理處與各旗縣區殯葬管理處查處、打擊屍體外運、偷埋亂葬和封建迷信活動,查處,遏制制售封建迷信喪葬用品和喪事活動中搞大操大辦行為,規範殯葬活動市場。大力開展平遷墳頭工作,保護耕地,保護生態環境。近年來,以民政部門為主,協調宣傳、公安、城監、衛生、工商等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形成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的局面開展殯葬管理工作。再次是根據國家和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關於殯葬管理的法規和規章,結合我市的具體實際情況進行調研,為政府和上級部門制定地方性殯葬管理法規、政策提供依據。逐步使我市的殯葬管理工作進一步納入法制化軌道。
通過多年來的努力,屍體外運得以控制,火化區屍體的偷埋亂葬在逐年減少,使包頭市的屍體社會火化率逐年在提高減少,特別是昆區、青山區、東河區、石拐區、白雲區屍體火化率一直保持在98%-100%。此外,加強對經營性公墓的管理,使經營性公墓建設逐步沿著美化、綠化、硬化、園林化、藝術化方向發展。建立了我市以殯儀館、殯儀服務站、及公墓、骨灰堂為主體的健康的殯葬服務體系,使包頭市的殯葬管理和服務工作多年來一直走在自治區先進行列。
市殯葬處2003年建成區文明單位,區級標兵文明單位,2007年被評為市級文明單位,市殯管處所屬市殯儀服務公司創建為市級標兵文明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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