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任務
負責宣傳貫徹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法規;負責處理市本級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管轄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負責提供勞動人事法律、法規和爭議調解仲裁諮詢;負責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負責勞動人事調解仲裁統計分析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構設定
包頭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根據職能和工作職責,設立綜合室、立案調解庭、審理一庭、審理二庭、檔案室。
包頭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是包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所屬事業單位。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是2015年7月22日,經市編制機構委員會批准,由原包頭市勞動爭議仲裁院與人事爭議仲裁院合併組建。
負責宣傳貫徹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法規;負責處理市本級勞動人事仲裁委員會管轄的勞動人事爭議案件;負責提供勞動人事法律、法規和爭議調解仲裁諮詢;負責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負責勞動人事調解仲裁統計分析工作;承擔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包頭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根據職能和工作職責,設立綜合室、立案調解庭、審理一庭、審理二庭、檔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