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實施意見

在流動人口相對集中的地區成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協會,根據地區的特點和需求,建立流動人口計生服務管理工作網路,確定聯絡員,負責做好育齡婦女服務管理工作。 人口計生部門要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協調小組,統籌安排和綜合協調內部各業務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共同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 (四)建立經常性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聯合執法制度,形成嚴格規範的管理機制在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同時,針對少數違反計畫生育政策超生的流動人口,實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聯合執法。

具體內容

一、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人為本的理念,深入貫徹“公平對待、搞好服務、合理指導、完善服務”的工作方針,牢固樹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一盤棋”意識,建立“政府主導、部門配合、社會參與、齊抓共管”的綜合治理格局,形成“統籌管理、服務均等、信息共享、區域協作、雙向考核”的工作機制,推動我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實現“三個轉變”,即:由注重人的數量和行為管理向促進人的全面發展轉變;由傳統分散管理向綜合服務管理轉變;由政府統攬向社會化、規範化轉變。努力走出一條具有包頭特色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統一管理、優質服務的新路子,為推動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做出新貢獻。
(二)基本原則
1.堅持屬地化管理、市民化服務的原則。現居住地與戶籍地政府共同管理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以現居住地管理為主,堅持“誰用工誰負責、誰出租房屋誰擔保、誰受益誰服務、誰的區域誰管理”的工作方法,將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納入經常性工作範圍,明確責任、目標,落實管理職責,提供與本地區居民同等的計畫生育服務。
2.堅持綜合治理、統籌協調的原則。各級政府要將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納入目標管理責任制,建立相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和信息通報制度,人口計生、綜治委、公安、工商、民政、衛生、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教育等部門要聯合開展督查或專項治理工作,整合部門資源,落實通報責任,實現信息共享,逐步形成政府主導、部門聯動、管理互補、信息互通、多方共贏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新局面。
3.堅持民主自治、推行自我服務的原則。在流動人口相對集中的地區成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協會,根據地區的特點和需求,建立流動人口計生服務管理工作網路,確定聯絡員,負責做好育齡婦女服務管理工作。社區、村委會在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中,實行民主,推行自治,將其納入村(居)民自治章程之中,組織發動流動人口進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自我監督。
4.堅持因地制宜、敢於創新的原則。各地區要結合工作實際,因地制宜,採取不同的服務管理模式,按照“區域流入抓社區,市場流入抓僱主,單位流入抓法人,房屋出租抓房東,流動人口抓源頭”的方法,著力打造“五抓五建一服務”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一縣一品”服務管理模式。即:抓房東管房客,建立房東登記報告制度;抓物業公司管小區住戶,建立計生物管協作機制;抓用工單位管雇用人員,建立和推行用工單位登記報告制度;抓市場商會管行業會員,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協會自治機制;抓戶籍地管流動人口,建立流出地、流入地雙向協作工作機制。

二、工作目標

以貫徹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為契機,以實現全國流動人口“一盤棋”格局為主攻方向,以建立和實施聯席會議、信息共建共享、聯合執法管理和計畫生育免費技術服務四項制度為基本內容,積極構建高效、便捷、有序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新機制,不斷提高流動人口符合政策生育率,努力遏制出生性別比偏高問題,切實維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的合法權益,實現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依法管理、優質服務。

三、主要內容

(一)建立多層面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聯席會議制度,形成綜合管理協調機制
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組織領導,充分發揮各級綜治委、勞務辦的作用,建立健全整體聯動的部門協調機制。各地區要成立由分管領導任組長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和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人口計生部門要成立由主要領導任組長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協調小組,統籌安排和綜合協調內部各業務機構,按照職責分工共同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
要在區(旗縣)、鎮(街道)等層面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的主要任務是:定期研究本地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面臨的主要問題,組織實施經常性的聯合執法或專項集中行動,督查通報各相關部門履行職能情況,探索建立符合地區實際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考核評估體系。
(二)完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建共享制度,建立信息引導的科學機制
人口計生部門與相關部門要積極推動信息化建設,逐步建立一套完整的、內部信息化帶動的、高效動態管理服務系統,真正落實流出地和流入地雙向管理。要依託自治區已婚育齡婦女信息系統和人口巨觀管理與決策信息系統(PADIS)流動人口子體系,加快建立全市流動人口全員信息系統,逐步實現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適時變更、異地查詢、跟蹤服務和管理,充分利用政府及相關部門信息網路,依託社區和行業信息管理載體,做到信息互聯共享。
要以社區、村計生助理員為網底,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個案信息的核對、補充、變更、傳遞、反饋、落實等環節工作。基層公安部門與鄉鎮、街道辦事處計生部門要實現基礎信息實時共享;人口計生部門要搭建和完善包頭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管理平台,注重對各相關部門的信息共享;衛生部門要建立和完善孕產期保健、出生嬰兒信息、免費婚檢等電子檔案,對計畫外生育人員要及時通報人口計生部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要進一步完善生育保障管理系統,提供計生管理所需的相關信息;民政部門要建立婚姻登記電子信息系統,為計畫生育服務管理提供即時信息。
(三)實施公開透明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免費技術服務制度,形成便民維權的服務機制
積極推進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優生優育和生殖健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堅持流動人口與常住人口同宣傳、同服務、同待遇、同管理、同考核。切實把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著力點放在信息引導、提供優質服務上,通過多種形式向流動人口開展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技術服務、藥具發放等工作,該項制度建設要突出“三個重點”,即:以已婚育齡婦女為重點人群;以已婚育齡婦女優生優育和避孕節育措施落實為重點環節;以出租屋、商鋪、住宅小區和外來務工比較集中的企業或工業園區為重點地段,將計畫生育、生殖保健等優質服務延伸到流動人口中。
各地區要統籌利用區域內現有衛生、計生服務資源,加強免費定點服務機構建設,完善流動人口已婚育齡婦女定點服務制度,免費為流動人口育齡夫妻提供國家規定的計畫生育基本項目的技術服務。依法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獎勵優待政策,對實行計畫生育的流動人口在生產經營等方面給予優惠,在社會救濟等方面優先照顧,晚婚晚育或在現居住地實行計畫生育手術的,依法享受休假。現居住地要充分利用城鎮社區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工作平台,採取聯合辦公、一站式服務的方式,協調解決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家庭在就業、就醫、子女入托入學等方面的實際困難;戶籍地要發揮源頭管理的優勢,做好外出人員的登記、宣傳、教育,落實避孕節育措施,免費辦理《流動人口婚育證明》。
積極開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便民維權活動,嚴禁戶籍地跨區域設立管理站;嚴禁強迫已婚育齡婦女返鄉孕檢;嚴禁在簽訂契約或辦理證件時搭車收費;嚴禁以各種名義收取押金、保險金。暢通“12356”陽光計生熱線,拓寬信訪渠道,及時妥善處理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來信來訪,嚴肅查處與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有關的侵權行為,切實維護流動人口的合法權益。
(四)建立經常性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聯合執法制度,形成嚴格規範的管理機制
在做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的同時,針對少數違反計畫生育政策超生的流動人口,實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聯合執法。聯合執法是當前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綜合治理的重點和核心,各地區要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建立“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的計畫生育聯合執法制度,著力扭轉已婚育齡婦女婚育證明持證率低、違反政策生育處理難、社會撫養費徵收難等被動局面,強化《人口和計畫生育法》、《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條例》的執行力和約束力。聯合執法實行城鄉聯動、集中專項整治和經常化執法檢查相結合,專項集中整治原則上全市一年一次,旗縣區一年兩次,鄉鎮街道一個季度一次。聯合執法的重點:一是受理流動人口計畫生育違法生育行為的舉報投訴,依法進行聯合調查取證,協同處理;二是對使用超生診斷或染色體檢測等技術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鑑定及實施非醫學需要的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機構和個人,進行聯合調查取證,依法處理;三是查驗《流動人口婚育證明》。在聯合執法中,各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突出重點,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事關我市科學發展、和諧發展、率先發展大局,必須堅持齊抓共管、綜合治理。各級政府要切實加強對這項工作的領導,堅持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及時協調解決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中出現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二)加強隊伍建設。各地區要認真落實國家、自治區和我市有關檔案要求,確保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機構、人員配置到位。旗縣區人口計生部門要明確專門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工作人員;蘇木鄉鎮、街道辦事處要至少確定1名流動人口專職管理人員;嘎查村、社區居委員會要指定專人負責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流動人口較為集中的社區居委會,每300名至500名流動已婚育齡婦女要配備1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協管員。要明確職責、落實待遇、定期開展業務培訓,不斷提高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隊伍的工作能力和業務素質。
(三)保障經費投入。流入地各級政府將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經費納入年度財政預算,經費投入達到戶籍人口標準,確保各項獎勵配套和免費服務經費落實,社區、村委會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人員待遇和工作經費落實。對流入人口相對集中的地區,市級在安排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經費時要給予重點傾斜。要加強資金監督管理,最佳化支出結構,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四)強化區域協作。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區域協作是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解決人口問題,實現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一盤棋”格局的重要措施。各地區要切實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區域協作,通過簽訂省際間、省內市際間、市內縣際間雙向協定書、建立信息交換工作平台等途徑,實現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信息通報、服務管理基礎信息通報,確保流動人口育齡人群依法享受免費技術服務、免費辦理相關證件,依法執行生育政策,依法繳納社會撫養費。
(五)強化督促檢查。各地區要按照國家人口計生委《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服務工作考核評估指標體系》的內容要求,結合本地區實際,制定評估方案,把平時監控、年中抽查、社會督查與年末驗收結合起來,嚴格兌現獎懲。要加強對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的日常管理,對不認真履行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職責、因工作失職造成重大失誤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實施責任追究。人口計生領導小組要加大平時督查力度,及時通報工作情況,督查整改,推進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不斷取得新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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