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國琪

1975年8月至1979年12月任鹽井公社黨委副書記、革委副主任;1979年12月至1983年12月任草灘公社黨委副書記;1983年12月至1986年10月任馬泉鄉鄉長兼鄉鎮公司總經理;1986年10月至1992年1月任大草灘鄉黨委書記;1992年1月至1995年3月任鹽井鄉黨委書記兼企業總公司經理;1995年3月至1998年4月任漳縣農業委員會主任;1998年5月至2003年2月任漳縣財政局局長兼國資局局長;2003年2月任漳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在鄉鎮工作期間,帶領民眾大搞漳河河堤治理和與河爭地,積極推行農村土地承包責任制,大力轉變生產經營模式;在任農委主任期間,提出“四荒地”拍賣、恢復植被、漳河流域綜合治理開發項目,推廣節能炕灶、日光溫室建設、地膜種植等項目;任財政局長期間,多方籌措資金,保證了職工工資及時發放和黨政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轉。

1975年8月至1979年12月任鹽井公社黨委副書記、革委副主任;
1979年12月至1983年12月任草灘公社黨委副書記;
1983年12月至1986年10月任馬泉鄉鄉長兼鄉鎮公司總經理;
1986年10月至1992年1月任大草灘鄉黨委書記;
1992年1月至1995年3月任鹽井鄉黨委書記兼企業總公司經理;
1995年3月至1998年4月任漳縣農業委員會主任;
1998年5月至2003年2月任漳縣財政局局長兼國資局局長;
2003年2月任漳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在鄉鎮工作期間,帶領民眾大搞漳河河堤治理和與河爭地,積極推行農村土地承包責任制,大力轉變生產經營模式;在任農委主任期間,提出“四荒地”拍賣、恢復植被、漳河流域綜合治理開發項目,推廣節能炕灶、日光溫室建設、地膜種植等項目;任財政局長期間,多方籌措資金,保證了職工工資及時發放和黨政機關工作的正常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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