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川自治縣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情況專項清理實施方案

為切實將2007年我縣開展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情況專項清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整改落實到位,進一步規範我縣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工作,預防和治理土地出讓領域的腐敗問題,根據國家五部委《關於繼續開展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情況專項清理和檢查工作的通知》(監發〔2008〕6號)、《關於轉發國家五部委的通知》(黔監發〔2008〕15號)、《關於印發的通知》(黔監發〔2008〕16號)和《遵義市繼續開展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情況專項清理和檢查工作方案》的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背景介紹

以黨的十七大和中紀委十七屆二中全會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土地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通過繼續開展國有土地使用權專項清理檢查工作,進一步規範我縣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以及土地出讓金徵收的管理和使用,查處和糾正土地審批、土地出讓以及出讓金收支管理中的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依法規範土地審批和出讓行為,推動土地節約集約利用,保障土地調控政策的落實。

內容主體

二、加強領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

為了切實加強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情況專項清理和檢查工作的領導特成立專項清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監察局糾風辦,辦公室主任由申茂淵同志兼任,具體負責專項清理的日常工作。

三、專項清理檢查的範圍和內容

(一)對2007年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情況專項清理工作進行“回頭看”檢查

1.對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滯後、控制性詳規編制不滿足《城市規劃編制辦法》要求,供地後規劃調整未按法定程式報批、宗地規劃不全、出讓地塊面積與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審批的總圖面積不符等問題;

2.“毛地”出讓國有土地、違規出讓國有土地、土地出讓操作不規範問題;

3.土地出讓金收入不納入基金預算收支管理問題;

4.非財政部門和國土資源部門代收土地出讓金問題;

5.違規出借、減免、返還、支付出讓金問題;

6.拖欠的出讓金是否清收清算、違反收支兩條線直接扣減土地出讓金業務費等問題;

7.供地後宗地使用存在的擅自改變用途問題;

8.是否存在漏報、漏清的其他問題。

(二)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1.建設用地出讓規劃條件的管理情況;

2.協定出讓建設用地公示制度的執行情況;

3.建設用地執行經營性土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操作是否規範;

4.是否嚴格執行工業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

5.土地出讓收入是否全額繳入財政賬戶;

6.土地出讓金收支是否納入地方政府基金預算;

7.土地出讓金收入是否嚴格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8.2007年清理的建設用地是否存在“邊整變犯”的嚴重問題。

(三)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規範性檔案進行清理

1.以土地出讓優惠條件出台的招商引資最佳化軟環境政策檔案;

2.以降低法定規劃標準為條件出台的招商引資最佳化軟環境政策檔案;

3. 以降低法定建設標準為條件出台的招商引資最佳化軟環境政策檔案;

4.以減免法定稅費標準為提條件出台的招商引資最佳化軟環境政策檔案;

5.其他以降低、減少或變更法定標準或政策條件出台的招商引資最佳化軟環境政策檔案;

四、方法和步驟

專項清理檢查工作採取自查自糾與督促檢查相結合的辦法,分五階段進行

1.第一階段:動員部署階段(9月20日-10月15日)

縣監察局、國土資源局等部門及時向縣人民政府報告,提請政府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具體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對專項清理工作做出具體安排。

2.第二階段:自查自糾階段(10月15日-10月30日)

縣監察局、國土資源局、建設局、財政局等部門要對照清理內容對供地情況逐宗進行自查,按照市明電263號檔案中所附表格的內容進行填寫,縣監察局會同國土資源局、財政局、建設局、審計局等部門進行聯合審查。

3.第三階段:整改糾正階段(10月30日-12月30日)

對清理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進行整改糾正,並在填表中逐一反映。應當招拍掛出讓的土地必須以招拍掛方式出讓,構成閒置的土地必須依法進行處理,地價款和出讓金必須按規定足額繳納,違反規定改變土地用途、容積率等規劃條件的必須按規定進行處罰,並收取土地用途調整、容積率改變相應的出讓收入。並於2008年11月10日前,健全和完善城鄉規劃、國土資源、財政等部門之間的規劃條件變更通報制度。

4、第四階段:總結驗收階段(2008年12月30日-2009年1月16日)

自查自糾結束後,縣監察局、國土資源局、財政局、建設局、審計局要認真進行總結,共同起草清理工作報告,連同統計表於2009年1月16日前分別報送市監察局、市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市建設局、市審計局。

五、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統一認識。充分認識本次專項清理和檢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感,各部門要在縣委、縣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按照方案的要求,明確責任,指定有關工作人員具體負責此項工作,建立相關工作機制,確定具體的工作任務和目標。對於在專項清理和檢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縣委、縣人民政府匯報,特別是涉及本部門難以解決的問題,主動提出建議,與各有關部門要做好溝通協調工作,共同研究解決專項清理和檢查工作中的關鍵性問題。

2、講究工作方式方法,注重工作實效。要突出重點,圍繞是否將應當出讓的土地做劃撥處理、是否將應當招拍掛出讓的土地以協定方式出讓、出讓金的定價以及收支是否合法合規、以出讓或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後有無違反規定改變用途等規劃條件四個主要環節進行清理。要加強對土地出讓金徵收、管理和使用情況的檢查,注意通過清查用地單位的財務賬目,發現有無違規使用土地出讓金和非法低價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問題。要逐一通過查資料、核賬目、看現場等方式,對照檢查宗地審批手續後工地方式與現行法律法規是否吻合、檔案資料與土地實際利用情況是否吻合、土地出讓金實際使用情況與政策規定的使用範圍是否吻合、用地單位實際使用情況與國土部門用地要求是否吻合,搞清實際情況。

3、建章立制,規範管理。縣監察局、國土資源局、財政局、建設局、審計局等部門要通過此次專項清理工作,認真總結經驗、準確把握政策界限,認真負責的組織實施專項清理。同時,各相關部門都要針對此次專項清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從管理上查找原因,對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對制度不落實、管理不到位的要研究落實措施;要建立公開透明的辦事程式和集體決策制度,進一步規範工作程式,促進依法行政和依規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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