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任務書

勘察任務書

設計人員在擬定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書時,應該把地基、基礎與上部結構作為互相影響的整體來考慮,並在初步調查研究場地工程地質資料的基礎上,下達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書。

資料要求

提交給勘察單位的工程地質勘察任務書應說明工程的意圖、設計階段、要求提交勘察報告書的內容和現場、室內的測試項目,以及提出勘察技術要求等。同時應提供為勘察工作所需要的各種圖表資料。這些資料可視設計階段的不同而有所差異。

說明要求

為配合初步設計階段進行的勘察,在任務書中應說明工程的類別、規模、建築面積及建築物的特殊要求、主要建築物的名稱、最大荷載、最大高度、基礎最大埋深和重要設備的有關資料等,並向勘察單位提供附有坐標的、比例為1:1000~1:2000的地形圖,圖上應劃出勘察範圍。

各項參數要求

對詳細設計階段,在勘察任務書中應說明需要勘察的各建築物具體情況。如建築物上部結構特點、層數、高度、跨度及地下設施情況,地面平整標高,採取的基礎形式、尺寸和埋深、單位荷重或總荷重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地基基礎設計和施工方案等,並提供經上級部門批准附有坐標及地形的建築總平面布置圖或單幢建築物平面布置圖。如有擋土牆時還應在圖中註明擋土牆位置、設計標高以及建築物周圍邊坡開挖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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