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涅智慧技能層次理論

加涅智慧技能層次理論是由加涅對知識與技能的區分作了系統研究而寫的,加涅的智慧技能層次論把智慧技能分為五個亞類。

加涅對知識與技能的區分作了系統研究。加涅的智慧技能層次論把智慧技能分為五個亞類。
1.辨別——區分事物之間的不同點,如區分字母b、d、p、q,漢字已、己、巳。
2.具體概念——識別具有共同特徵的同類物體,如把大小、厚薄、封面顏色和圖案不同的書,都看作是“書”這個類別的實例。
3.定義性概念——運用概念的定義特徵對事物分類,如把2、3、7、11、17、19、23等數分成質數一類,把4、6、9、10、12、14、15、16、18、20、21等數分為合數一類。
4.規則——運用單一規則辦事,如用公式S=πr2計算r為15cm的圓的面積。
5.高級規則——同時運用幾條規則辦事,如下圖中已知PR=PS, QR=QS;求證:RT=ST。這裡需同時運用(1)等腰三角形兩底角相等,(2)等量相加恆等,(3)三角形兩邊夾一角對應相等,兩三角形全等定律,才能解決這個問題(假定“三角形三條邊對應相等,則兩個三角形全等”這一定律未學)。
已知: 證明:RT=ST
加涅進一步提出五種智慧技能的習得存在著如下的層次關係:高級規則學習以簡單規則學習為先決條件,規則學習以定義性概念學習為先決條件,定義性概念學習以具體概念學習為先決條件,具體概念學習以知覺辨別為先決條件。(見圖4·2)這是加涅的智慧技能層次論的核心思想。
高級規則
(以規則為條件)
規則
(以定義性概念為條件)
定義性概念
(以具體概念為條件)
具體概念
(以辨別為條件)
辨別
圖4·2加涅的智慧技能層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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