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起源
對角鬥士的最早記載要追溯到公元前264年。當時的角鬥士大多是奴隸,被迫在著名的貴族朱尼厄斯·布魯特斯·貝拉的葬禮上拚死搏殺。角鬥士是經過訓練的職業殺手,他們常常為了取悅皇帝與地方領主而搏殺到死。在羅馬,共和國時期的的角斗比賽大多由私人資助,而帝國時期角斗比賽則主要在皇室或政府的資助下進行。
由於影視作品的影響,現代人對於角鬥士這一職業常有誤解。一些需要澄清的事實包括:
角鬥士不會與動物對戰。那些在競技場裡與動物搏鬥的表演者叫做”鬥獸士“(bestiarii)。在羅馬人眼中,鬥獸士和角鬥士屬於兩種完全不同的職業。狩獵表演(venationes)與角斗比賽(munera)也是兩種不同的娛樂項目。在競技場一天的娛樂活動中,狩獵表演通常最先進行,其次是公開處決死囚,最終的壓軸節目才是角斗比賽。
角鬥士不負責處決罪犯。競技場上的死刑犯往往會被飢餓的猛獸解決。
有時角鬥士可以在戰鬥中投降(missio),失敗者也不一定會被殺死。
角鬥士不是士兵。許多角鬥士是外邦戰俘,羅馬人並不信任他們。
1.角鬥士不會與動物對戰。那些在競技場裡與動物搏鬥的表演者叫做”鬥獸士“(bestiarii)。在羅馬人眼中,鬥獸士和角鬥士屬於兩種完全不同的職業。狩獵表演(venationes)與角斗比賽(munera)也是兩種不同的娛樂項目。在競技場一天的娛樂活動中,狩獵表演通常最先進行,其次是公開處決死囚,最終的壓軸節目才是角斗比賽。
2.角鬥士不負責處決罪犯。競技場上的死刑犯往往會被飢餓的猛獸解決。
3.有時角鬥士可以在戰鬥中投降(missio),失敗者也不一定會被殺死。
4.角鬥士不是士兵。許多角鬥士是外邦戰俘,羅馬人並不信任他們。
英雄崇拜
一般來說,角鬥士的社會地位比其他奴隸略高。公元2世紀時,一名普通的角鬥士身價約為2000塞斯特斯。而且,也有些角鬥士因其所向披靡的高超搏殺技巧而成為超級明星。有證據表明當時的貴族婦女相當崇拜這些競技場上的勇士,據信康茂德皇帝的母親就曾經為角鬥士馬提諾斯而瘋狂。歷史學家們還從龐培古城遺留下來的牆壁塗鴉中了解到,色雷斯角鬥士塞拉蒂斯就好像是那個時代的貝克漢姆。當然,除去那些為人敬仰的鳳毛麟角,整個角鬥士群體在古羅馬社會中仍然處於底層。
嚴酷訓練
角鬥士們在類似於軍事訓練營的“角鬥士學校(ludi)”一起訓練,經常隨團到帝國的各個地方進行巡迴表演。這些角鬥士學校由“角鬥士老闆(lanista)”經營。保存最為完好的一處角鬥士訓練營在龐培被發現,那裡出土的文物包括鎧甲、武器和頭盔。
這些角鬥士團曾經為私人所有,但是因為害怕他們會轉變成對帝國統治造成威脅的私人軍隊,國家接管了這些角鬥士團。
訓練角鬥士的方式和現代訓練運動員的方式非常相似,他們要進行非常嚴酷的鍛鍊並接受嚴格的飲食控制,只能進食高熱量的食物。一開始,他們要廣泛學習使用各種武器,包括匕首、劍、網以及鎖鏈等等,但是他們最終會選擇一種最適合自己的武器。
殊死角斗
最初的角斗是人與人之間的拳斗,後來逐漸發展成為人與老虎、獅子、熊、豹、野牛等猛獸的肉搏。到了後來,為了尋求更大的刺激,羅馬人有了真正的劍鬥士:兩個鬥士手裡拿著利劍或三叉戟、盾牌或網套,相互刺殺。拉丁語和英語中“角鬥士(gladiator)” 一詞,便是來源於拉丁語中的“劍(gladius)”。
值得注意的是,不是所有情況下角鬥士們都會選擇殺死對手。角鬥士老闆需要大筆投資才能培養出優秀的角鬥士,而從經濟角度來說,每次比賽都死人是很不划算的。有時老闆會把角鬥士們租出去進行商業表演,而那些“演員”們往往刀下留情——龐培城的一處塗鴉記載了一場由十八名角鬥士參加的表演:在九次一對一的拼殺中,九人勝出,六人戰敗後倖存,只有三人被殺死。
血腥殘酷的搏鬥給角鬥士們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壓力,不少人最終選擇自殺,而不是死在競技場上。古羅馬作家塞內卡在給朋友的一封信中提及了兩位鬥士的悲慘結局:一名日耳曼鬥獸士為了避免與野獸搏鬥,在比賽開始前以上廁所為由脫離了看守,將用來疏通馬桶的木棍整個插進自己的喉嚨,最終窒息而死。另一位角鬥士坐在前往競技場的馬車上,裝作昏昏欲睡的樣子,然後趁人不備將腦袋伸進了車輪的輻條間,脖子立刻被快速轉動的車輪夾斷。塞內卡在信中感慨道:“那輛車原本要將他送上刑場,他卻利用那輛車獲得了解脫。”
分類
角鬥士也分為不同的種類,他們的武器和鎧甲有很大差別。為了加強觀賞性,比賽組織者往往安排不同類型的角鬥士相互拼殺,以便讓他們發揮戰術而不是倚靠蠻力。常見的組合包括:莫米羅角鬥士對戰色雷斯角鬥士,網鬥士對戰追擊士。
一些常見的角鬥士分類包括:
●莫米羅角鬥士(Murmillo)——由身高較矮但體格健壯的戰士培訓而成。有厚重的矩形盾牌保護,全身從肩膀到小腿都在盾牌的掩護之下。這類角鬥士還戴著有巨大頂飾的頭盔,手持短劍,通過視野很差的面罩觀察對手。由於“莫米羅”是希臘語中一種魚的名字,歷史學家推測,這種角鬥士很可能得名於頭盔上的魚形圖案。
●色雷斯角鬥士(Thraex)——手持僅可遮住軀幹部分的小型方盾牌,手中的武器也只是匕首而已。著名的奴隸起義領袖斯巴達克斯屬於“色雷斯角鬥士”,這是最受歡迎的一種角鬥士,他們身上幾乎沒有什麼防護的鎧甲,而且兵器又是短而輕的匕首,因此角斗雙方的攻擊速度非常快,完全依靠自身的體力、速度和技巧來周旋。進攻同時還要兼顧防守,因為一旦失手,將難以挽回。
●網鬥士(Retiarius)——由身手最為敏捷的戰士培訓而成,僅有的裝備是皮製護肩、網和三叉戟。在所有角鬥士中,這類角鬥士最易受攻擊,因為他們幾乎赤身裸體地參加格鬥。但是他們可以憑藉機動性慢慢消耗對手體力,然後伺機撒網纏住對手,尋找破綻,憑藉武器的長度一擊制敵。
●追擊士(Secutor)——這類角鬥士專門用來對付網鬥士。與莫米羅角鬥士不同,他們的頭盔設計更加圓滑,以避免被對手拋出的網套住。他們的面罩上只留兩個觀察孔,以防被三叉戟“見縫插針”。由於防護嚴密,追擊士經常在競技場上追著網鬥士砍殺,因此得名“追擊士”。
●角斗比賽中往往會設定一名裁判(summa rudis)。由於缺乏有關角斗規則的詳細記載,歷史學家只能推測裁判在賽場上發揮的作用:
- 待雙方準備就緒,宣布比賽開始;
- 在兩名角鬥士需要休息、或者裝備出現問題時暫停比賽;
- 在其中一方受傷無力再戰、或者高舉食指表示投降時終止比賽;
- 聽從比賽組織者的指示,或者根據現場氣氛與觀眾的呼聲決定是否殺死戰敗者(觀眾很可能不願意一名受歡迎的角鬥士被殺死)。
起義
揭竿而起
一場角斗下來,場上留下的是一具具奴隸屍體。奴隸主的殘暴統治,迫使奴隸一再發動大規模武裝起義。公元前73年,世界古代史上最大的一次奴隸起義———斯巴達克斯起義爆發了。
斯巴達克斯是巴爾幹半島東北部的色雷斯人。羅馬進兵北希臘時,在一次戰爭中斯巴達克被羅馬人俘虜,被賣為角鬥士奴隸,送到卡普亞城一所角鬥士學校,遭受非人待遇。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斯巴達克斯向他的夥伴們說:“寧為自由戰死在沙場,不為貴族老爺們取樂而死於角斗場。”角鬥士們在斯巴達克斯的鼓動下,拿了廚房裡的刀和鐵叉,衝出了牢籠。在路上,他們正好遇上幾輛裝運武器的車子,就奪取了這些武器武裝了自己,並跑到幾十里以外的維蘇威火山上聚義。斯巴達克斯率領起義者在這裡安營紮寨,建立起一個鞏固的陣地。
這支起義隊伍迅速發展壯大,由70餘名角鬥士很快發展為約數萬人,並多次戰勝羅馬軍隊。但是後來由於起義隊伍內部出現分歧,在阿普里亞省南部的激戰中,斯巴達克軍隊被擊敗,6萬名起義者戰死,斯巴達克斯也陣亡了。轟轟烈烈的角鬥士起義失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