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時期
高小畢業後在縣城擔任國小教員。受進步知識分子和革命思想的影響,1935年5月紅軍攻進延長縣城時,隨軍參加革命。1935年7月至1936年3月在陝西省延川縣永坪鎮的蘇維埃省政府領導的西北工農劇社工作,擔任該社青年團支委、宣傳幹事。1936年3月至1937年4月在陝北瓦窯堡中共中央黨校高級班第二期學習。後留校做青年工作,任學校黨總支委員、團支部書記、校部文書。1937年初被選為西北青救會代表大會代表。4月起任西北青年救國聯合會常委,同月至12月任青年婦女部部長。
抗日戰爭時期
1937年12月至1938年任陝甘寧邊區青年救國聯合會青婦部部長。後調任中共綏德地委婦女科科長。1938年5月至8月任陝甘寧邊區各界婦女聯合會執行委員、主任。後調往敵後太行區工作。同年10月至1939年3月任中共山西沁縣縣委宣傳部部長。1939年3月至1940年4月任晉東南婦救會組織部部長。其間曾任晉東南婦救會駐長治五專區代表。1940年4月起任中共北方局黨校婦救總會副主任,後任中共中央北方局婦女委員會委員,中共晉冀豫區委婦委委員、副書記。1941年7月至1945年3月任晉冀魯豫邊區參議會駐會委員。1941年9月至1943年任晉冀豫區婦女抗日救國總會副主席。團結和帶領廣大婦女民眾,開展敵後抗日鬥爭,其事跡刊登在《華北婦女》雜誌上。1943年9月被推選為黨的七大代表。11月回到延安,在中共中央黨校一部學習。1945年4月至6月作為晉冀魯豫代表團成員出席中共七大。
解放戰爭時期
1945年起任中國解放區婦女聯合會籌備委員會委員。1946年4月至6月任綏遠省集寧市橋東區委宣傳部部長。6月至9月任綏遠省豐鎮市委第四區區委書記。10月至12月在山西左雲縣任第五地委農村黨員訓練支部書記、民兵訓練隊副隊長。1947年6月至1948年9月任中共晉綏分區婦委委員兼機關家屬隊支部書記。1948年9月至12月任晉綏邊區第五地委婦委書記兼地委黨校女生隊支部書記。1949年1月作為代表出席華北婦女代表大會,任中共中央華北局婦女委員會委員。2月參加首屆全國婦女代表大會籌備工作,被選為全國婦女代表大會代表。3月至4月出席中國婦女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並當選為中華全國民主婦女聯合會執行委員。
建國後
1949年9月至1953年6月任綏遠省民主婦女聯合會主席。1952年9月至1953年5月任中共中央蒙綏分局婦女工作委員會第一書記,綏遠省政府委員、省人大代表。1953年1月至1955年10月任綏遠省人事廳副廳長、內蒙古自治區人事部副部長。曾任內蒙古自治區黨代會代表、自治區黨委委員、自治區政府委員。1955年10月至1962年3月任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兼任自治區監委委員。1962年3月至1966年8月任中共青海省委組織部副部長、省委監察委員會常委、省委委員、省政府委員、省婦聯常委、直屬機關黨委書記、省人大代表等。“文化大革命”中受衝擊。1966年8月至1969年12月在西北局工作。1969年12月至1973年3月在延安金盆灣勞動並接受審查。1973年4月至1980年任陝西省輕紡局副局長。後任顧問。1980年1月至1983年12月任中共甘肅省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委。1982年10月離休。2003年5月10日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7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