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福堂[海南“環保鬥士”]

劉福堂[海南“環保鬥士”]

劉福堂,男,1947年9月生,河北興隆人。曾任海南省森林防火辦公室主任、海南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林學會森林防火專業委員會常委、學組組長。從海南林業局退休之後,他十分關注海南島的生態保護問題,被稱為“環保鬥士”。2012年12月5日,海口市龍華區法院對劉福堂等六被告非法經營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以非法經營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劉福堂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劉福堂 劉福堂

劉福堂,曾任海南省森林防火辦公室主任、海南省政協人口資源環境委員會副主任,中國林學會森林防火專業委員會常委、學組組長。在各級報刊發表文章近300篇,50餘萬字,近20篇獲獎。劉福堂年過六十,是個“微博控”。從海南林業局退休之後,他十分關注海南島的生態保護問題。

保護水椰林

2011年6月12日,海南萬寧縣禮紀鎮石梅村農民陳垂平給劉福堂打電話,說石梅村邊的海灘上,一畝多的水椰林正被一家地產商剷除。

水椰是紅樹林生態系統的一個物種,在中國只有海南有分布,全部加起來,估計最多二三十畝,連片生長到一畝多的水椰,只有石梅村這一片。

紅樹林是生長在熱帶與亞熱帶海岸潮間帶灘涂上的木本植物群落。漲潮時紅樹林被海水部分淹沒,僅樹冠露出水面,故被稱為“海上森林”;有時完全淹沒,只在退潮時露出水面,也有人稱之為“海底森林”。紅樹林“心紅表不紅”,因其樹皮富含單寧酸,遇空氣氧化後呈紅色而得名。紅樹林不是由“紅樹”構成的森林,它是近海濕地生態系統的一種泛稱。它裡面生長著的物種大體有幾十種,包括水椰、木欖、海蓮、尖瓣海蓮、角果木、秋茄、紅樹、紅海欖、無瓣海桑等。紅樹林主要長在近海濕地灘涂上,對海岸生態系統有極好的維護作用,是鳥類和魚類最好的棲息地。而消減颱風、颶風的第一道防線,就是海防林和紅樹林。地產商要毀壞這片紅樹林,為的是建一個國際遊艇碼頭。海南從2010年起要建國際旅遊島,因此,一些人認為,“面朝大海”的高檔旅遊設施,比預防災難、保護生態的海防林和紅樹林,要有價值得多。

劉福堂 劉福堂

生態之急、當地農民之急,就是劉福堂之急。他趕緊坐到電腦邊,連上“海南劉福堂 ”的微博,把訊息在網上發布了出去,引發了一些人的關注。第二天一早,他又跟了一條微博說,“不用關注了,已一株不剩地徹底毀完了。我們如果要去看,還是去現場憑弔一些死去的水椰吧。”第二天一大早,劉福堂與幾個網友驅車前往萬寧。車也是他從微博上“徵召”來的。出發前,他試探著在微博上發了一個徵集令,問網友是否有空擔任志願者,“同去同去”。他在微博上留下了手機號碼,一分鐘後,就有網友打電話來,說願意一起前往。

萬寧的這起事件,通過劉福堂的實地調查和微博發布,迅速得到了網路及海南省內外媒體的關注。

護林歷程

1997年,海南正式引入漿紙林項目,投資上百億元,包括60萬噸紙漿廠和配套的350萬畝漿紙林基地。一開始,劉福堂便意識到,這是一個“生態炸彈”,但那時的他並沒有渠道發音抗議。

1998年,劉福堂任海南省林業局森林防火辦主任。不久,以熱帶雨林著稱的寶島開始大規模毀掉天然林,改種馬占相思樹和桉樹等漿紙林。劉福堂看到周遭不斷有人捲入這個項目,而他所在的單位更被諷刺性地叫做“漿紙林局”。但也正是在這一年,劉福堂多了一個頭銜——第三屆海南省政協委員。這個身份給了他說話的另一條渠道。

“環保鬥士”劉福堂 “環保鬥士”劉福堂

1999年4月19日,省林業局辦公室主任帶著金光集團金華公司的人來到劉福堂的辦公室,要求辦理野外用火手續。那時,該公司燒山造林,但遭遇萬寧等市縣政府的抵制,被要求從省林業局辦手續後方可燒山。此時,距海南森林防火禁止野外用火開禁只有11天(禁期是每年3-4月),劉福堂堅持照章辦事,請他們待禁期過後再來。他回憶道:“當時那人說,如果你不批,我臉面往哪裡擱?我說,是你臉面大還是規章制度大?你們是大公司,你們帶頭燒,老百姓會跟著燒,那我們就很難管了。”面對來人一個多小時的軟磨硬泡,劉福堂面不改色。後來,那人直接找劉福堂的上司簽字。

2000年,在三亞荔枝溝已封了14年的封山育林區,被公司看中。因樹長勢良好,且有許多珍貴樹種,三亞市林業局和田獨鎮政府都不同意,但最終還是被奪走1000多畝,被砍的樹最大胸徑達40多厘米。

頻繁的災難終於帶來了使命感。劉福堂開始振作,不斷地給政協寫提案和大會發言稿,一次次發出吶喊。

2005年,他第一次動用手中的權力問責。

那年,海南遭受“50年一遇”的特大幹旱,森林火災頻繁發生,其中印尼金光公司的林地發生的森林火災和違章用火竟達56起。5月26日,劉福堂在瓊中縣察看火災現場時,在金光公司的林地上發現一片3000餘畝的火燒痕跡,十分震驚和氣憤。劉福堂還查明,由於金光公司到處違章用火煉山,導致多處跑火成災,造成中部山區瓊中、樂東、東方、白沙、昌江等市縣成片天然林被燒掉。

劉福堂連夜趕回海口,起草召開全省森林防火緊急現場會的報告。第二天下午,他拿著報告在省委第一會議室找到了省林業局局長朱選成,當時正在召開各新聞媒體參加的漿紙林宣傳表彰大會。

朱選成同意了劉福堂的提議。5月31日,一支浩浩蕩蕩的隊伍奔向瓊中縣和平鎮金光公司違章用火現場。這是一次動真格的現場會。會議通報批評金光公司在五市縣的森林火災和違章用火情況,並讓各方都派負責人在會議上作檢查。金光公司經理也作了檢討,表示“感到痛心和內疚”。會議責令五市縣政府和林業公司在一周內向省政府提交整改報告,五市縣都在規定時間內提交,但金光公司一直拒交報告,不過,其放火煉山行為始有收斂。

一位參加現場會的副市長深有感觸地說:“這個會議在政治上的影響力遠遠超過了防火工作本身。”

非法出書

劉福堂出版了好幾本書:《綠色的呼喚》,記載著他保護天然林的心路歷程;《天地良心——我當政協委員的故事》,寫的是他主動參與社會事件的詳情;《生態鬥士劉福堂》,匯總了報刊對他的報導。

2012年12月5日,海口市龍華區法院對劉福堂等六被告非法經營一案進行公開宣判,一審以非法經營罪依法判處被告人劉福堂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並處罰金。

綠色的呼喚 綠色的呼喚

經審理查明,2009年至2012年5月份,被告人劉福堂為了出版自己撰寫的三本書,通過購買香港書號的形式,在未經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備案的情況下,委託他人非法印刷1.5萬冊,其中被告人劉福堂銷售3684冊。經鑑定,上述三書籍均為非法出版物。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劉福堂的行為擾亂了出版市場秩序,其在售書時積極向購書單位提供發票和個人銀行賬號,主觀上有營利目的,客觀上實施了未經審批出版圖書並銷售行為,且經營數量在2000冊以上,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鑒於被告人劉福堂當庭承認指控事實,且有悔罪表現,龍華區法院遂作出以上判決。

對於一審判決結果,被告人劉福堂當庭表示服判,不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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