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熙祚

劉熙祚

劉熙祚,男,劉純仁之子,武進西營劉氏第九世。明末政治人物。江蘇武進人。明崇禎八年(1635年)任興寧知縣。在任七年,曾主持編修《興寧縣誌》六卷。後擢升浙江道御史。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天啟四年(1624年)甲子舉人。

崇禎八年(1635年):授廣東興寧縣知縣。

十二年(1639年):敕封文林郎,有敕命二道。

十四年(1641年):舉卓異,考選浙江道監察御史。

十五年(1642年):巡按湖廣。募得壯丁數千人。

十六年(1643年):九月張獻忠部隊攻陷永州被俘,不降,絕食,題絕命詩於永陽驛壁。遭虐殺於長沙寧鄉縣。

十七年(1644年)恤贈正議大夫、資治尹、大理寺卿,謚忠毅,諭祭諭葬。敕建、入祀四忠祠,於廣東興寧、湖南善化縣、寧鄉縣建專祠。有制命一道、諭祭二壇、諭祭文二道。趙申喬作《重建長沙劉忠毅公祠碑記》。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奉旨賜謚忠烈。

政績

廣東興寧知縣任上,有奸民吃斷腸草而詐脅人財物,熙祚審後令贖罪者須多服斷腸草,不問是否因此致死,草漸減少而弊病也終止。加強縣邊關隘防衛,“在邑先後七年無一賊犯境”。

主修《興寧縣誌》六卷。崇禎十六年二月抵岳州,檄諸將分防江滸,偏沅、鄖陽二巡撫聯絡形勢,稍壯聲援。流寇馬守應據澧州窺常德,土匪甘明揚助之。熙祚率部至常德,陣斬甘明揚。五月還長沙。桂王、惠王、吉王南逃,命中軍王永圖率兵護行至廣西,自己返永州拒守斷後。

劉壁(劉渾成子 劉大實孫)字恩貢 崇禎壬午任湖廣岳州通判。闖寇亂,委壁監軍,同參將黃朝宣、賈威等破賊於洞庭湖,屢捷,升漢陽知府。未之任,闖寇攻岳州,各官逃散,唯壁與巡按劉熙祚堅拒三月。城中糧盡,城陷被執,挾至長沙逼降。不屈,嚴刑苦勒,至死罵不絕口! (詳見民國確山縣誌)

死節

崇禎十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張獻忠攻陷長沙,據桂王宮殿。張遣騎兵急追,九月十九日夜三更於過永州三十里地之茅栗鋪被俘,絕食並題絕命詩於永陽驛壁。執至長沙寧鄉縣,張獻忠叱令跪,不屈,唾賊大罵。賊怒,去衣引鋸,熙祚罵愈厲。張令已投降而相識者多方勸降,熙祚怒罵益甚。群毆凌虐,斫胸割舌,倒曳兩足隨地拖行,自殿墄曳至端禮門,口鼻耳目皮膚盡爛裂。熙祚惟厲聲求死,賊故意緩之。明軍進逼寧鄉,張獻忠喊說:“此疆項必不為老子用者。”遂被殺害於長沙府寧鄉縣文廟中。

絕命辭

二律一絕:

倥傯軍旅已逾年,家室迢遙久別顏。嶺北骷髏驚作壘,湖南宮殿倏成煙。鵑血不沾無冢骨,烏啼偏集有狐田。死生遲速皆前定,堅此丹心映楚天。故園隔別又經年,今顏非復舊時顏。山川草木俱含淚,貔虎旌旗盡作煙。老婦漫勞尋蝶夢,兒孫切莫種書田。萇弘化碧非奇事,留取孤忠向九天。人逾五十不為夭,一世功名今日了。精忠血噴九霄空,萬古乾坤終不老。對句五聯:

生趣稍濃貽羞天下後世,死關能斷留馨宗黨子孫。刀鋸在前鼎鑊在後莫謂可憂可怵,天地在上鬼神在旁惟有勿懼勿撓。義肝烈膽自有生時天賦已定,忠君報國從學問中體勘得真。臨難日有一分兒女情便縮頸不前,見危時有十分忠義念始指肝可剖。白刃可蹈,青史堪傳。

家庭

祖父:劉應時。歲貢生,五舉鄉飲大賓。

父:劉純仁。萬曆二十年進士。

兄弟:劉永祚、劉綿祚。

從兄弟:劉光斗、劉漢卿。

妻妾

正室:彭氏,敕封孺人。光祿寺署正潥陽彭尚德之女。無側室。

子女

皆正室所生。

長子:劉晉蕃(1610年-1676年),崇禎十五年舉人。

次子:劉升允(1612年-1634年),邑庠生。

三子:劉漸逵(1616年-1639年),邑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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