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漢武[廣西壯族自治區鹽業公司原經理]

劉漢武[廣西壯族自治區鹽業公司原經理]

劉漢武,男,1960年6月出生,河北人,滿族,研究生學歷,高級經濟師。歷任廣西壯族自治區二輕工業管理局副局長兼廣西壯族自治區工藝美術工業公司經理等職務。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2004年8月~2005年11月,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鹽業公司副經理、廣西壯族自治區鹽務管理局副局長;

2005年11月~2006年7月,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鹽業公司經理、黨委副書記、廣西壯族自治區鹽務管理局局長;(正處級)

2006年7月至今,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鹽業公司經理、黨組書記、廣西壯族自治區鹽務管理局局長;

2005年11月起,兼任中鹽廣西鹽業有限公司董事長。

社會兼職

中國鹽業協會副理事長。

主要貢獻

在其帶領下,廣西鹽業公司多次榮獲自治區和區直優秀企業、自治區文明單位、優秀基層黨組織、學習型企業和廣西企業50強等榮譽稱號,還榮獲了國家衛生部頒發的防治碘缺乏病先進單位稱號等,為自治區普及食用碘鹽消除碘缺乏危害作出了不懈的努力和積極的貢獻。201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鹽業公司購進鹽品31.66萬噸,銷售鹽品30.54萬噸,銷售收入54125萬元,實現利稅8461萬元,利潤5110萬元,再次刷新歷史記錄。

人物事件

2015年10月22日,廣西鹽業公司(廣西鹽務管理局)黨組書記、經理(局長)劉漢武因犯紀律作風問題,被停止職務,接受組織調查。

2015年11月4日,廣西自治區工信委黨組、自治區地礦局黨組、柳州市紀委嚴肅查處了廣西鹽業公司(廣西鹽務管理局)原黨組書記、經理(局長)劉漢武違規違紀問題。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自治區工信委黨組報經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批准,決定給予劉漢武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違反社會治安管理法有關規定行為,按規定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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