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廣東省委副秘書長(副廳級),
廣東省委辦公廳接待辦主任、黨委書記,
2007年4月任廣東省民政廳黨組書記。
2008年3月任廣東省民政廳黨組書記、廳長。
2016年4月-2018年12月,任廣東省人民政府副秘書長。
中共廣東省第十屆委員會候補委員、委員(2011.07.13遞補)。
人物事件
2018年12月24日,廣東省對新豐縣練溪托養中心虐待被托養人員案涉案的20名被告人追究刑事責任,被告人李翠瓊、潘忠藹分別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和無期徒刑;廣東省紀檢監察機關對事件中存在失職失責問題的107名公職人員同時進行了嚴肅問責。在該事件中存在失職失責問題的新豐縣、韶關市和省民政廳等單位107名公職人員進行了嚴肅問責。其中,給予省政府副秘書長劉洪(時任省民政廳廳長)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