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永忠[利津縣人民法院陳莊中心法庭庭長]

劉永忠[利津縣人民法院陳莊中心法庭庭長]

劉永忠 利津縣人民法院陳莊中心法庭庭長。 利津縣南宋鄉劉家村人,1963年9月生,1985年12月參加工作,1990年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學歷,副科級審判員。

主要經歷

歷任利津縣人民法院書記員,北宋法庭副庭長、庭長,鹽窩法庭庭長,1998年5月任陳莊中心法庭庭長。 劉永忠自參加工作以來,勤奮踏實,銳意進取,努力提高自己的政治業務素質,在政治戰線上把為人民民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作為自己的工作準則,在他工作過的地方,為轄區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作出了積極貢獻。 他熟諳法律, 注重辦案質量和效率,年結案數逾300起,標的額近400萬元,且14年來所承辦案件無一被上級法院改判或駁回重審,無因處理不當引起當事人申訴,被民眾譽為信得過的好法官。他秉公執法,堅持原則,把維護法律權威和當事人合法權益置於首位,以其公正廉潔、鐵面無私的作風塑造了人民法官的形象。在工作中他文明服務,熱心為民眾排憂解難,推行“起身、讓座、倒水、聽訴、送書”工作規範,把做人民好公僕,待人民重如山作為自己和全庭幹警的行為準則,講究辦案藝術,注重辦案的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使審判與服務協調一致,達到辦案的法律效果和政治、經濟、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他長期工作在基層派出法庭,從實際出發、調查研究,積累了豐富的基層基礎工作和民事審判工作的經驗,1992年參與編寫《民事訴訟與人民調解》一書,在理論與實踐的結合上作了大膽有益的探索。 劉永忠工作紮實,作風嚴謹,恪盡職守,廉潔勤政,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做出了顯著成績, 多次被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評為“辦案能手” 、“優秀法官”,被縣委、縣政府授予“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個人” 稱號, 他所主持的法庭工作成績突出,多次被市中院評為“優勝法庭”,1998年被市中院記集體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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