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樹棠

劉樹棠

2003至2005年間,所辦結案數均居全院之冠,共主審辦結了各種刑事案件2299宗,無一超期,無一錯案。業務知識紮實,辦案廉潔,公正執法,經常主動到公安、檢察等機關調查了解與案件相關的情況,甚至下鄉查訪證人。對不同性質的案件,都堅持嚴格依照法律操作,經常親自到相關部門核實證據,節約審判成本,爭取快捷結案。

東莞市傑出(優秀)青年衛士候選人

男,廣東東莞人,本科,中共黨員,東莞市人民法院審判員。政治信念堅定,愛崗敬業,辦案質量好、效率高。

個人成就

能綜合考慮各方因素,在依法懲治犯罪的同時輔以教育、調解等方式,盡力化解人民民眾的內部矛盾,經受住無數次形形色色嚴峻考驗,令案件取得較佳的審判效果和社會效果。積極主動,經常加班加點閱卷、製作法律文書及處理其他公務,積極指導書記員工作,有效提高了辦案效率,表現出一個人民法官的職業操守。2003年至2005年度,劉樹棠連續3年被東莞市人民法院評為辦案標兵,連續2年榮立個人三等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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