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4月任中共山西省黎域縣上遙區委秘書; 1948年1月任山西省黎城縣政府財糧科幹事; 1949年2月任中國人民解放軍南下支隊三大隊三中隊供衛幹事; 1949年7月任福建省尤溪縣政府財糧科幹事、副科長、科長; 1953年在華東財經學院學習三個月; 1954年1月任福建省尤溪縣供銷社主任; 1956年2月任福建省南平專署供銷社副主任(行政16級); 1957年8月任福建省南平地委辦公室副主任; 1960年10月任福建省建寧縣裡心公社書記; 1970年6月任福建省建寧縣黃坊公社書記; 1973年6月任福建省建寧縣委常委、革委會副主任; 1975年10月任福建省建寧縣委副書記(行政15級); 1978年3月當選福建省第5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1980年1月任福建省三明地區財辦副主任(行政14級); 1983年6月任福建省三明市稅務局長; 1987年在中央財經學院參加地市財稅局長班學習六個月; 1991年2月離休享受副廳級待遇; 1996年5月13日因突發中風病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