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昭彥

劉昭彥,男,山東省泰安市人,醫學學士,高級律師,醫學學士,全國律師協會會員。

簡介

劉昭彥,男,山東省泰安市人,醫學學士,高級律師。
高級律師,醫學學士,全國律師協會會員。曾在醫療衛生機構、衛生行政機關從事醫療衛生專業技術和行政管理工作。1999年開始在律師事務所從事律師工作。
從事律師職業十幾年來,先後為三十多家企事業單位、行政機關擔任法律顧問,主持或參與顧問單位的契約起草、談判、招投標方案制定等法律實務,多次對顧問單位不良資產處置、併購、改制等重大法律問題出具法律意見。辦理各類訴訟仲裁案件、非訴訟案件600餘件,有豐富的訴訟、仲裁和非訴訟業務經驗。代理的某公司訴某公路工程總公司建設施工契約糾紛案件、某公司訴某醫院建設工程欠款糾紛案件、某涉外股權確權案件、王某某訴某醫院醫療損害賠償案件等多起疑難或重大複雜案件,均取得了較好效果,深受委託人好評,在業界具有廣泛的影響。尤其在醫療糾紛、工程建築法律實務等方面,具有較高造詣。
撰寫發表學術論文30餘篇。其中《正確辨析反訴、反駁、抗辯在律師代理業務中的意義》、《論對數種行政違法行為的合併處罰》等10餘篇文章在國家級刊物上發表。《醫學上的誤診不等於法律上的過失》等文章獲山東省律協優秀論文二等獎。自2001年至2008年,每年都被執業所在地司法局和律師協會評為市優秀律師。

履歷

1980年至1985年,山東醫學院學習,取得醫學學士學位。
1985年至1993年,山東省泰安市衛生防疫站工作,醫師,主管醫師。
1993年至1998年,山東省泰安市衛生局借調工作,預防保健與衛生監督。
1998年取得律師資格。
1998年——先後在山東、北京做執業律師、合伙人、副主任。
現為北京市國漢律師事務所 合伙人 高級律師。

經典案例

1、王某某訴北京某醫院射頻消融導致房室傳導阻滯醫療損害賠償案。
2、朱某某訴山東某醫院炎症誤診為癌症放射治療導致死亡賠醫療賠償償案。
3、主體工程優良不等於整個建築工程優良——某建築工程公司訴某醫院建築工程契約糾紛案。
4、未支付的管理費是否應收取或收繳——山東公司訴河北香河某某公司施工契約糾紛案
5、TL科技公司訴美國JY公司等股權確權糾紛案
6、外商購買外商股權是否屬於外商投資的行政訴訟案件。
7、限制刑事責任能力故意殺人案。
8、求奸未成與強姦未遂——一起強姦案的辯護
9、深度連結是否一定構成侵權——北京某公司訴山東某高校網路傳播權侵權案。
10、如何判斷“足以造成誤認”——北京甲公司訴北京乙公司不正當競爭侵權案。

學術論文、專著、榮譽

·醫學·預防醫學

《食品衛生抽樣檢驗方案探討》中國衛生統計雜誌 1992.2
《不同滴度HBsAg陽性率分布模型研究》數理醫藥雜誌1993.6
《乳腺癌切除加放療與單獨乳房切除術病人的預後比較(譯文)》國外醫學?腫瘤分冊1992.5
《標準化法在比較衛生合格率方面的套用》1993.6 數理醫藥雜誌
《泰安市1985年—1992年食品衛生檢測結果分析》泰山醫學院學報 1993年第14卷 獲得山東省科協優秀論文獎
《泰安市1985——1989年食品衛生檢測結果分析》山東衛生防疫雜誌 1991.1
《泰安市1981——1989年食物中毒資料分析》泰山衛生雜誌 1991.1 。1991泰安市科學技術協會優秀論文獎
《農村鄉鎮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的實踐與構想》泰山衛生 1992.2。1992年中國預防醫學會、中國公眾衛生雜誌舉辦的“全國食品衛生學術交流大會”大會交流
《泰安市1985——1989年食品從業人員“五病”檢出資料分析》1993年山東省預防醫學會《紀念衛生防疫站成立40周年學術文集》
淮海經濟區衛生管理與流行病研討會大會發言1992年
《泰安市1989年食品衛生質量與全省水平的比較》1993年中華預防醫學會山東分會《預防醫學論文集》
《泰安市預防保健工作調查報告》中國衛生統計學會、中國醫院管理雜誌社舉辦的“1994全國醫院統計與醫院管理學術會議”大會交流
《現行<食品衛生法>存在的問題與改進意見》 1991年全國食品衛生學術交流會議大會交流

·法律

《論對數種行政違法行為的合併處罰》中國衛生監督雜誌 1998年第一期
《正確辨析反訴、反駁、抗辯在律師代理業務中的意義》中國律師與法學家雜誌2008年第一期 2007年獲得山東省律師協會優秀論文二等獎
《醫學上的誤診不等於法律上的過失》 2008山東律協優秀論文二等獎
《WYO與中小城市律師事務所的發展》 合作 中國人文科學 2003年第2期
《論保證期間屆滿後保證人主動還款行為的性質》山東法制報 2005.9.15
帶資承包的契約有效嗎?》 城市信報 2004.11.18
《婚前個人財產 婚後買房增值 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城市信報 2005.6.30
《本案是反訴還是抗辯》城市信報 2005.9.12
《這宗遺產如何繼承》泰安日報 1999年10月10日
《執照被吊銷 債務也得償》泰安日報 2001年4月3日
《融資租賃車輛出事故 出租人不承擔賠償責任》 泰安日報 2001年5月22日
《送貨上門 途中貨損 責任誰擔》泰安日報 2001年6月21日
《彩票中獎 獎金歸誰》泰安日報 2001年9月25日
《子女上大學 費用父母交?法院判決說不》泰安日報 2002年2月12日
《“定金”寫成“訂金”一字差去萬元錢》泰安日報 2003.3.21
《這工程款如何結算合法》泰安日報 2004.11.25
《交鑰匙算房屋的交付使用嗎》泰安日報 2006年4月16日
《妻子冒領我的存款 銀行是否負賠償責任?》 泰安日報 1999年5月30日

·文學

評論《李香山之死》 刊於《方圓律政雜誌》2011年3月刊 總第29期
詩歌《讓共和國的天空更加蔚藍》 山東律師 2007年第一期
報告文學《為了那片明淨的藍天》 山東律師網

·榮譽

2001年度、2002年度、2003年度、2004年度、2005年度、2006年度、2007年度、至2008年,每年都被執業所在地司法局和律師協會評為市優秀律師。
《泰安市1985年—1992年食品衛生檢測結果分析》 獲得山東省科協優秀論文獎
《泰安市1981——1989年食物中毒資料分析》獲得1991泰安市科學技術協會優秀論文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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