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先後在內蒙古民族大學政法與歷史學院、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北京大學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繼續教育學院、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北京行政學院、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學習和研修,獲得法學學士、法學碩士(政治學)、法學碩士(法理學)、法學博士學位(法理學)。具有套用經濟學博士後流動站、憲法與行政法博士後流動站的科研經歷;具有大學教師、編輯、法律職業的從業資格。治學與研究集中在法理學、公法理論、台灣法和農業經濟立法領域,並在上述研究領域都有標誌性學術研究成果出版和發表。現為北京聯合大學台灣研究院副院長,台港澳法律研究所所長,碩士研究生導師。
研究方向
立法學與法理學;憲法與行政法;農業立法;台港澳法。
主要貢獻
主持省部級課題4項目;主持局委辦級課題7項;出版學術專著《中國農業經濟立法研究》、《地方立法的民主性與科學性研究》、《憲法規則下的權利博弈》三部,參編多部;發表學術文章40多篇,其中有文章被《高等學校文科學術文摘》、《人大報刊複印資料》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