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14日,經中共撫州市委研究決定,任命劉慧敏同志為中共撫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組組長、正處級紀檢員,免去其中共撫州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正縣級紀檢員、監察員,第二工作委員會書記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