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17日,泊頭市八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二十六次會議,任命劉志明同志為泊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
12月18日下午,泊頭市召開全市領導幹部大會,傳達了省委、滄州市委關於泊頭市黨政主要領導同志職務調整的決定:經省委、滄州市委批准,劉志明同志任泊頭市委書記,不再擔任泊頭市長、市委副書記職務 。
2016年2月17日,泊頭市八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二十六次會議,任命劉志明同志為泊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代理市長。
12月18日下午,泊頭市召開全市領導幹部大會,傳達了省委、滄州市委關於泊頭市黨政主要領導同志職務調整的決定:經省委、滄州市委批准,劉志明同志任泊頭市委書記,不再擔任泊頭市長、市委副書記職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