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寶安沙井街道辦書記劉少雄在2012年深圳警方的一次秘密打黑行動中被突擊圍捕,於2012年2月8日被免職。
被捕詳情
2012年2月7日下午3時,約五六輛警用大巴載滿刑警人員前往沙井天源麗江大酒店附近,近200名警察將該酒店以及附近幾家酒店和娛樂場所包圍,人員只準進不準出,刑警人員逐層進行排查抓捕。在此次打黑專項行動中,沙井四家最為高檔的四星級酒店夜總會均被查封,包括天源麗江大酒店麗江夜總會、金至尊酒店至尊會、金暉皇酒店、西岸花園酒店西岸會所。 除四家夜總會之外,此次行動還查封了沙井星河大廈4樓與9樓兩處辦公室。該區最大黑社會大佬“龍哥”被捕。
據知,被查封的四家酒店夜總會的主要股份都歸“龍哥”所有,涉黑酒店管理人員均已被警方帶走調查。寶安沙井街道辦書記劉少雄和街道辦執法隊大隊長賴某也被帶走調查。2月8日下午,在由寶安公安分局局長曲曉順主持的沙井街道辦會議上,決定免去劉少雄書記、辦事處主任職務。沙井三家大型夜總會隨即被查封。
受賄被判死緩
49歲的劉少雄是寶安區沙井街道原黨工委書記、辦事處主任,他在庭審中對自己犯受賄罪供認不諱,表示自己的犯罪行為國法不容,甘願接受懲處。
經法院查明,劉少雄縱容以陳垚東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並收受陳垚東賄賂港幣1200萬元,收受個體商人謝文賢賄賂人民幣500萬元,收受深圳萬豐公司和該公司董事長潘澤勇個人賄賂人民幣145萬元、港幣120萬元,以上受賄金額總計港幣1320萬元、人民幣645萬元。
法院以受賄罪、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數罪併罰,判處劉少雄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