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簡介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
(一)基本情況劉家安,男,1971年12月生,漢族,籍貫福建,法學博士,教授,現任中國政法大學民商經濟法學院民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院聘教授,中國政法大學羅馬法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政法大學破產法研究中心研究員。
劉家安教授有著豐富的司法考試培訓經驗,並經常性地為政府機構、企事業單位做法律培訓,對法學的理論問題與實務問題有清晰、透徹的理解。在法學研究方面,發表多部民商法學專著、譯著,在法學權威刊物上發表多篇論文。
(二)教育簡歷
1.1989年10月——1993年7月,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本科;
2.1993年9月——1996年7月,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民商法專業碩士研究生;
3.1997年9月——2001年6月,在職攻讀中國政法大學研究生院民商法專業博士研究生。
(三)工作經歷:
1.自1996年7月起任教於中國政法大學法律系民商法教研室至今,講授民法、商法、公司法、證券法、羅馬法等課程;
2.1999年3月至2000年6月於義大利羅馬第二大學作訪問學者,研修羅馬法、民法、商法等課程,協助完成《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的翻譯(漢譯意)。
(四)從業資格:
1.1994年通過全國律師資格考試,獲律師從業資格;
2.1996年通過全國註冊會計師考試,獲註冊會計師從業資格,現為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非執業會員。
授課情況
為在校碩士生和本科生教授民法、商法、公司法、證券法、羅馬法等課程。
主要論文
1.《論出賣他人之物契約的效力》,載於《民商縱論》,中國法制出版社,2000年12月;
2.《地上權:從羅馬法到現行義大利民法典》(翻譯),載於《羅馬法·中國法與民法法典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12月;
3.《義大利民法(債編)對羅馬法的繼受》(翻譯),同上;
4.《交付的法律性質——兼論原因理論的發展》,載於《法學研究》,2004年1月;
5.《含混不清的“占有” 《物權法》草案“占有”概念之分析》,載於《中外法學》,2006年12月;
6.《善意取得情形下轉讓行為的效力》,載於《法學》,2009年5月;
7.《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的歸責原則及責任歸屬》,載於《政治與法律》,2010年5月。
主要著作
1.《買賣的法律結構》,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3年10月;
2.《買賣契約》(譯著),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12月;
3.《羅馬法·中國法與民法法典化》(副主編),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1年12月;
4.《物權法論》,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2009年3月。
科研項目
1、1999年-2000年,羅馬法文獻翻譯國際交流項目,翻譯拉丁文《學說彙纂》第18卷;
2、2002年,霍英東青年基金81081號,歐陸民法法典化資料研究。
獲獎情況
2005-2006年中國政法大學“優秀教師”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