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培柱

劉培柱

吉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劉培柱,男,1960年10月生,漢族,中共黨員,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吉林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吉林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現任吉林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委員。2012.2擬任吉林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正廳長級)。劉培柱表示,在具體落實上主要是抓好以下5個方面:一是堅持以平安吉林建設為主線,著力提高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能力;二是堅持以服務大局為使命,全力投入吉林發展振興大業;三是堅持以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為抓手,著力提高社會管理服務效能;四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夯實基層基礎,推進公安事業科學發展;五是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著力提升公安機關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科學化水平。

吉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劉培柱,男,1960年10月生,漢族,中共黨員,在職研究生學歷。曾任長春市公安局副局長,吉林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吉林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公安局局長。現任吉林省公安廳副廳長、黨委委員。2012.2擬任吉林省公安廳黨委副書記(正廳長級)。

分管警衛局、治安總隊、戶政管理總隊、經文保、控申處、直屬公安局一分局(電業特派室)、直屬公安局二分局(郵電特派室)、直屬公安局三分局(菸草特派室)、地方鐵路公安局,監督管理省保全押運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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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吉林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劉培柱接受記者的採訪。劉培柱認為,公安機關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捍衛者,必須深刻領會、準確把握黨的十八大精神實質,緊密聯繫公安機關擔負的職責任務,切實找準貫徹落實的結合點、著力點,全力為吉林發展振興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

劉培柱表示,在具體落實上主要是抓好以下5個方面:一是堅持以平安吉林建設為主線,著力提高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的能力;二是堅持以服務大局為使命,全力投入吉林發展振興大業;三是堅持以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為抓手,著力提高社會管理服務效能;四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全面夯實基層基礎,推進公安事業科學發展;五是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著力提升公安機關黨的建設和隊伍建設科學化水平。

對今後公安機關將採取哪些措施推動平安吉林建設,劉培柱說,維護穩定是公安機關的首要政治責任,也是最大的民生。今年以來,全省公安機關緊緊圍繞為黨的十八大和省十次黨代會召開創造平安穩定的社會環境,紮實推進平安吉林建設,全面強化打防管控各項措施,全省沒有發生嚴重危害國家安全和嚴重影響社會穩定的重大案(事)件,沒有發生群死群傷的治安災害事故,刑事、治安及交通、火災事故等主要指標呈下降之勢,廣大民眾的安全感不斷增強,實現了政治穩定、社會穩定、治安穩定和邊境安全的目標。下一步,我們將按照十八大提出的關於深化平安建設的部署,積極適應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對維護穩定工作的新要求,進一步更新理念思路,推動機制創新,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維護穩定的能力,全力為吉林發展振興保駕護航。

在這方面,重點要抓好6項工作:一是採取更加有效的措施,堅決維護國家安全和政治穩定;二是深化黨政軍警民五位一體合力治邊機制和愛民固邊戰略,有效維護邊境安全穩定;三是強化嚴打整治,重點打擊“八類犯罪”,即嚴厲打擊黑惡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多發性侵財犯罪、突出經濟犯罪、網路犯罪、毒品犯罪、拐賣婦女兒童犯罪、涉外刑事犯罪,切實增強人民民眾安全感;四是強化矛盾化解和維穩處突工作,推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落實和重點問題源頭解決,推進矛盾糾紛大調解,在“三調聯動”中主動發揮作用,努力消除可能引發“民轉刑”案件的隱患,促進社會和諧;五是強化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建設,大力深化街面防控網、社區防控網、單位內部防控網、視頻監控網、區域警務協作網、虛擬社會防控網建設,切實提高對動態治安的駕馭能力;六是強化公共安全管理,全方位打造安全、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對於公安機關在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方面採取的具體措施,劉培柱表示,服務發展是公安機關的第一要務。今年以來,省公安廳研究制定了全省公安機關服務吉林發展振興的30條意見和具體實施方案,特別是圍繞服務“三重一小”,自上而下成立由主要領導掛帥的領導小組,對梳理出300家重點骨幹企業、重點在建項目、重點招商項目和聯繫幫扶的5700戶小微企業,全面落實領導服務包保責任,為企業解決了一大批現實難題。下一步,將按照十八大報告提出的“推進政府職能向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優質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轉變”的要求,進一步強化主動服務、高效服務、貼心服務,更好地服務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繼續紮實做好服務“三重一小”工作,積極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全力維護經濟安全。同時,改進公安行政管理工作,最佳化行政審批工作流程,最大限度地為民眾提供便捷服務。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民眾工作。搭建警民聯繫新平台,進一步回應社會各界和廣大人民民眾的新要求、新期待,唱響“人民公安為人民”的主旋律。

針對公安機關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方面採取的舉措,劉培柱說,依法實施社會管理是公安機關的一項重要職能。近年來,全省公安機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把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擺在突出重要位置,作為服務發展、保障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抓手,緊緊圍繞全省發展大局和人民民眾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斷提升社會管理服務水平。近年來,我省人民民眾安全感和滿意度一直保持在90%以上。下一步,我們將按照十八大關於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要求,進一步加強和創新以保障民生為重點的社會管理工作,努力做到寓管理於服務之中、在服務中實施管理,著力提高公安機關社會管理科學化水平,確保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穩定。

全省公安機關將按照以人為本、服務為先的要求,積極探索推行以居住登記和居住證為核心的“一證通”制度,推動建立流動人口管理協會、流動人口服務工作站和流動人口協管員隊伍,提高管理和服務水平。同時,要深入推進戶籍改革措施落實,進一步放寬中小城市和城鎮落戶限制,打破政策瓶頸,使流動人口更好地融入當地社會,在就醫、就學、就業、住房、社會保障等方面,分享均等的公共服務,增強大家的社會歸屬感,這也是公安機關切實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一個具體體現。

訪談記錄

訪談中,劉培柱常務副廳長向網民朋友全面介紹了近年來公安機關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公安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把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擺在突出重要位置,作為服務發展、保障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重要抓手,緊緊圍繞全省推進“三化”、實施“三動”戰略和人民民眾的新期待、新要求,不斷提升社會管理服務水平,著力為吉林發展振興和廣大人民民眾創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公平正義的法治環境、優質高效的服務環境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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