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俊材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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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俊材,男,1968年5月出生,漢族,江西信豐人,中國法學會行為法委員,江西律協環境法專委會委員,法律本科,婚姻與家庭心理學碩士研究生,民商法博士研究生,江西俊嘉律師事務所主任。以“卓越研究、服務有法”宗旨,主攻疑難複雜案件的研究與辦理,打造了一個個令人驚嘆、具有高質量的案件。

個人經歷

從1995年開始至今,劉俊材一直從事法律職業,為全國各地當事人辦理了近兩千件案件,在全國各大報刊雜誌、廣播電台發表過數十篇文章,出版了近百萬字的《道路交通事故賠償一本通》專著,研究的“構建和諧社會量刑原則”在實踐中取得良好成果,使死刑犯在斷頭台獲得生機,重大交通事故及重大責任事故案的被告人適用了緩刑。尤其“偽基站”刑事案件的辯護與研究成果,推動了刑法修正案九關於擾亂無線電通訊管理秩序罪的修改。可謂是學者型、專家型律師,被知情人士稱為“死刑犯的救命律師”。

所獲榮譽

在2009年8月至2011年7月期間,劉俊材是江西省唯一參加法務部、團中央發起的“1+1”中國法律援助志願者行動的律師。他義不容辭服從安排,到青藏高原的青海省互助土族自治縣和海拔3750米高的澤庫縣從事法律援助工作。他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志願者精神愛崗敬業為本職,以服務民生為宗旨,克服高原反應、飲食習慣、語言障礙等種種困難,紮實工作、勤於調研,不但為維護弱勢群體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穩定、構建和諧社會作出了努力和貢獻,而且為當地縣委縣人民政府有關法律事務、突發事件、信訪的處理也取得了良好效果。榮獲青海省黃南州澤庫縣政法委授予的“優秀政府法律顧問”榮譽稱號、青海省司法廳授予的“法律援助先進個人”和“法律援助優秀律師”榮譽稱號,並連續兩年榮獲法務部律師公證工作指導司、法務部法律援助工作司、法務部法律援助中心、中華全國律師協會、中國法律援助基金會授予的“優秀律師”榮譽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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