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亞軍[吉林大學教授]

劉亞軍,女,1969年12月生,吉林長春人。主要研究方向為國際經濟法、智慧財產權法、國際智慧財產權法。

人物經歷

1991年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專業,獲法學學士學位;

1994年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學院國際法專業,獲法學碩士學位;

2002年畢業於吉林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

1994留校任教,1996年9月聘講師,2001年9月聘副教授,2004年9月聘教授。

2001年開始擔任國際經濟法學專業碩士研究生生導師。

現任吉林大學法學院國際法教研部主任,智慧財產權法學會高級會員,國際法學會會員。

主講課程

本科生:國際貿易法 國際私法 國際技術貿易法 智慧財產權法。

研究生:智慧財產權法專題。

主要貢獻

承擔課題:1、完善我國智慧財產權保護制度研究, 2003年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項目主持人; 2、國際技術貿易中的智慧財產權保護,2004年吉林大學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項目主持人。

主要著作

專著:《引渡新論----以國際法為視角》,吉林人民出版社,2004年1月版。

參編:1、《加拿大學辭典》(撰稿人),吉林教育出版社,1994年12月版;

2、《美國公司法概論》(撰稿人),延邊大學出版社,1994年12月版;

3、《國際經濟法概論》(撰稿人),吉林大學出版社,2000年8月版。

學術觀點

1、 國際智慧財產權法是現代國際法體系的重要部分,應充分利用智慧財產權國際保護制度,實現我國智慧財產權利益最大化;

2、 應正視入世後我國一些智慧財產權法律保護制度與現實脫軌的事實,結合具體問題進行實證分析,探究相關配套制度的完善,制定有針對性的智慧財產權戰略;

3、 與TRIPs協定智慧財產權獲得與維持的司法或準司法審查標準相適應,我國專利法及商標法做了相應的修改與完善。但是, 司法審查制度的移入及實施很難實現專利法既要保護專利權人的合法權益,又要促進技術的創新與傳播,實現專利權人與公眾間動態利益平衡的宗旨。對於如何協調商標撤銷程式與商標侵權訴訟關係尚缺乏相應的法律規制;

4、 《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對“軟體的合法複製品所有人”和“軟體的複製品持有人”兩個概念的使用存在不恰當之處,應具體明確其含義及範圍。

主要論文

1、《淺析軟體的合法複製品所有人與軟體的複製品持有人 ——以權利保護為視角》,《計算機軟體智慧財產權保護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版;

2、《完善我國地理標誌法律保護實證分析》,《當代法學》,2004年第2期;

3、《入世後對我國智慧財產權法律保護制度的幾點認識》,《大連海事大學法律論壇》(文集),2003年12月版;

4、《淺析未在中國註冊馳名商標的法律保護》,《行政與法》,2003年第11期;

5、《淺析政治犯罪不引渡原則》,《吉林省教育學院學報》,2003年第1期;

6、《入世後我國智慧財產權法律保護制度的發展》,《民法現代性與制度現代化》(文集),2002年12月版;

7、《網路環境下的域名保護》,《中國商法年刊》(文集),2002年10月版;

8、《淺析引渡的新形式——向國際刑庭乃至國際刑事法院進行》,《法制與社會發展》,2002年第1期;

9、《入世與我國外貿代理的進一步完善》,《當代法學》,2002年第1期;

10、《淺析引渡新形式—向國際刑事法庭乃至國際刑事法院進行的引渡》,《法制與社會發展》,2002年第2期;

11、《入世與我國外貿代理制的進一步完善》,《當代法學》,2002年第1期;

《論引渡與公共秩序保留》,《法制與社會發展》,2001年第1期;(被《人大複印資料文摘卡》收集)

12、《國際電子商務中域名與商標的衝突與協調》,《吉林財稅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01年第3期;

13、《論倒簽提單的法律性質及法律責任》,《吉林大學學報》,2000年第5期;(被《人大複印資料》轉載)

14、《試論條約在中國國內法上的適用》,《吉林大學學報》(增刊),2000年第5期;

15、《論國際洗錢犯罪及對策》,《吉林大學學報》(增刊),2000年第4期;

16、《引渡與國際法》,《法制與社會發展》,1999年第3期。(被《人大複印資料文摘卡》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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