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失效專利戰略的內容
具體地說,利用失效專利戰略包括兩方面內容:
一是以到期或快到期的基本專利作為繼續研究開發、創新的起點,重新組織專利申請的戰略,有的學者稱之為“基本專利終了戰略”;二是對失效專利技術的實施使用戰略。就前者而論,企業應在基本專利終止之前即開始實施,這樣可以爭取時間,以便在基本專利終止之時能迅速組織專利申請。為此,企業應對基本專利進行跟蹤監視。就後者而論,企業不能抱有失效專利都是沒有利用價值的成見。
利用失效專利戰略的運用
【案例】荷蘭人本是生產盒式錄音帶的先驅,並就此擁有當時許多的專利技術,荷蘭也因此而獲得了高額利潤。後來荷蘭人停止了繳納專利維持費而使這些專利成為失效專利,從而為世界各國無償使用提供了機會。荷蘭的技術進入公有領域後,日本利用這些技術,將收錄兩用機銷售到了世界各個角落。並且,為進一步鞏固自己的技術優勢,日本的電器廠家還再接再厲,在荷蘭人的基礎上積極開發出更新的產品,並為這些新技術作了周密的專利保護。這樣,原本是盒式錄音帶“鼻祖”的荷蘭,卻被拋到了後頭。
失效專利是指因專利權的保護期屆滿而終止或者因其他原因(如未繳納專利年費等)而提前終止的專利。專利權一旦失效,技術就進入公有領域,任何人均可自由使用。但是,失效的專利並不意味著其沒有經濟和技術價值,一些失效專利,仍可為使用者帶來經濟效益。利用失效專利戰略,就是從失效專利中有針對性地選擇相關技術進行研究開發、生產的一種戰略。
有些基本專利無法突破,該基本專利若很快到期,由於專利到期後該技術就進入公有領域,因此,可等到期滿後再使用。
開發利用失效專利時,應把握以下幾個環節。
1.根據專利失效的原因,篩選出有用的技術具體可考慮以下幾種不同的情況:
(1)保護期屆滿而失效的專利,往往說明該種技術已在大量實施且有較好的市場,技術已成熟;專利權人每年都支付逐漸增加的年費維護其專利權,證明該專利是有利可圖的。但對這類失效專利應注意的問題是,專利失效後,大家共同開發將導致市場份額的減少。具體使用時可考慮在原有技術基礎上的進一步開發套用。
(2)沒有按期繳納年費導致失效的專利,有的是因為技術超前,在專利保護期內難以實施,有的是因為人力、物力及財力方面的原因,技術雖好,但對個體發明者來講自己實施有困難,別人一時也不接受,每年年費負擔太大,不得已放棄,對上述兩種情況導致失效的專利,應當作具體分析,從中往往可以發現寶藏。另外,不繳年費還有一種原因可能是因為該項技術已過時或被其他技術所取代,這類失效專利可不予考慮。
(3)對專利權人自動放棄或者被撤銷的專利及被宣告無效的專利,往往存在法律糾紛問題或與申請日前的相同專利有牴觸,使用時要注意檢索申請日在前的相同的專利的法律狀態,方可決定是否能無償使用。
2.充分使用失效專利光碟,檢索所需失效專利
1998年國家知識產權局推出了一套失效專利資料庫光碟,在全國產生了很大影響,並以其容量大、效率高、成本低、操作方便等優點得到廣大失效專利開發者的青睞。失效專利資料庫光碟採用多種索引技術,並使用模糊查詢功能,具有中國專利著錄事項的主要檢索人口,如按主題詞檢索、按地域檢索、按時間檢索及按申請號檢索等,具體方法可按需要自行選用。需要說明的是,通過失效專利資料庫光碟檢索到的通常只有專利著錄事項、說明書摘要及失效原因等,如要進一步獲取全文失效專利說明書,可通過申請號,在全文說明書光碟上檢索得到。
3.對失效專利進行可行性分析
失效專利只不過是一個失去專利法保護的方案,如要具體實施,必須進一步進行技術經濟分析,撰寫出可行性分析報告,邀請有關方面專家進行論證。可行性分析的內容通常包括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失效專利開發項目的主要技術情況、國內外同類技術的發展趨勢;二是主要技術指標;三是主要經濟指標,如規模、利潤等;四是市場預測,包括國內和國際市場預測;五是投資情況概算,如固定資產需投入多少,流動資金需多少,資金來源渠道等;六是基本實施條件預測,如需多少職工、水電氣供應情況、交通條件如何等;七是風險預測,如產品盈虧平衡計算,投資回報率計算,投資回收期計算等;八是總的結論。只有在進行了比較完整的技術經濟可行性分析後,才可決定是否立項實施。
【注意】開發利用失效專利時,應當注意避免不要侵犯他人專利權,因為一方面專利失效有多種原因,由於我國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授權時並不進行實質審查,因此,存在重複授權的可能性,即在後申請可能會與在先申請專利技術內容相同、保護範圍相同,從而侵犯他人的在先專利;另一方面,可能專利權人或他人又在該失效專利的基礎上作出了新的發明並取得專利,原專利失效而新的發明獲得專利卻並未失效,則開發利用已失效的專利仍有可能侵犯專利權,因此,在開發利用失效專利前,應當做好專利檢索工作。
另外,許多專利權人在申請專利時,往往在不影響對專利技術方案充分公開要求的前提下,保留部分技術秘密,實行專利權和商業秘密權的綜合保護。此種情形下,即便專利已失效,缺乏技術秘密往往也很難達到最佳經濟效果,因此,對此類失效專利的利用,利用者應考慮到此種可能性,對有關技術方案進行研究,力求研究出有關的技術秘密而得以取得較佳的實施效果,或者實在難以自行研究出有關技術秘密,可通過失效專利檔案上的著錄事項,找出發明人或設計人的地址,或通過專利代理機構,與發明人或設計人取得聯繫,以取得對有關商業秘密的使用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