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二)研究提出黃藍經濟區建設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擬定黃藍經濟區建設實施意見、年度重點任務分工及有關綜合性檔案,報縣黃藍兩區建設委員會研究同意後組織實施。
(三)組織相關部門監測、匯總、分析高效生態經濟和藍色經濟運行發展態勢,開展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出推進黃藍經濟區建設的對策建議。
(四)研究提出黃藍經濟區建設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指導和協調示範產業、示範企業、示範園區及示範城鎮建設,引導和推動建立黃藍經濟體系。
(五)組織編制和審查銜接黃藍經濟區發展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協調規劃實施中的重大問題,檢查評估規劃實施效果;會同有關部門統籌規劃區域內資源開發、生產力布局、園區功能定位、重大建設項目及各類空間管制區域,指導重點產業和園區協調發展。
(六)組織推進黃藍經濟區重點項目建設,調度分析項目實施情況,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的重要問題;研究提出年度優先項目扶持計畫並督促落實;參與審核區域內由縣統籌安排的重大基礎設施和重點產業項目;會同相關部門建立重點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制度。
(七)組織推動土地、金融、財稅、科技、人才、資金及改革試點等重大政策的研究、爭取和落實,匯總分析進展情況,協調相關重大問題;參與黃藍經濟區建設財政性專項資金的籌集、管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黃藍經濟區建設重大宣傳活動和重要信息發布;參與黃藍經濟區人才培訓和引進;組織黃藍經濟區建設理論研究、學術交流和專家諮詢等活動。
(九)組織開展與黃藍經濟區內各縣(市、區)、天津濱海新區、遼寧沿海經濟區等的區域交流與合作,協調區域內勝利油田駐利津單位、各鄉鎮(街道)、開發區之間涉及黃藍經濟區建設的重要關係,推動區域經濟社會一體化;統籌安排和組織以黃藍經濟區名義舉辦的重大招商活動。
(十)負責建立黃藍經濟區建設考核評價工作體系;參與區域內重大獎勵和減緩免政策的審核認證;組織實施國家規劃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評價和獎懲,並根據考評情況向縣委、縣政府提出評先樹優和幹部獎懲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十一)負責與省、市黃藍兩區建設辦公室的工作和銜接;協調縣黃藍兩區建設委員會成員單位履行相關職責。
(十二)督促督辦縣黃藍兩區建設委員會決定事項的落實;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縣黃藍兩區建設辦公室設3個職能室。(一)綜合室
統籌組織機關日常運行,協調調度重點工作開展;制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式、工作計畫並監督執行情況;督促檢查黨組會議、主任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落實;審核把關上報縣委、縣政府及省、市黃藍兩區建設辦公室的重要檔案;起草和審核相關綜合性檔案、講話材料;匯總分析黃藍經濟區建設和發展態勢,編輯工作信息;負責機關文秘、機要、檔案、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精神文明、財務、國有資產管理以及黨群、機構編制、人事、教育培訓等工作;組織開展與黃藍經濟區內各縣(市、區)、天津濱海新區、遼寧沿海經濟區等的區域交流與合作,協調區域內勝利油田駐利津單位、各鄉鎮(街道)、開發區之間涉及黃藍經濟區建設的重要關係,推動區域經濟社會一體化;統籌安排和組織以黃藍經濟區名義舉辦的重大招商活動;開展黃藍經濟區建設相關重大問題的調研。
(二)項目規劃推進室
研究提出黃藍經濟區建設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草擬相關綜合性檔案;組織編制和審查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檢查評估規劃實施效果,指導重點產業和園區協調發展;組織推動土地、金融、財稅、科技、人才、資金及改革試點等重大政策的研究、爭取和落實;參與黃藍經濟區建設專項資金的籌集、管理工作;研究提出黃藍經濟區建設指標體系和評價標準,指導和協調示範產業、示範企業、示範園區及示範城鎮建設;組織建立黃藍經濟區重大項目推進工作新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提出黃藍經濟區重大基礎設施和產業項目爭取上級支持等工作意見並督促落實;草擬年度重點項目建設任務;協調推進項目前期工作,組織項目論證儲備和項目庫建設;推進黃藍經濟區重大項目建設,調度分析項目實施情況,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的重要問題;參與審核區域內由縣統籌安排的重大基礎設施和重點產業項目;會同相關部門建立重點項目審批“綠色通道”制度;開展黃藍經濟區建設相關重大問題的調研。
(三)督查考核室
負責建立黃藍經濟區建設決策目標、執行責任、督查通報、考核評價、責任追究等工作體系;匯總、調度、督查工作進展情況;組織實施國家規劃目標管理責任制的考核評價和獎懲,並根據考評情況向縣委、縣政府提出評先樹優和幹部獎懲方面的初步意見和建議;參與區域內重大獎勵和減緩免政策的審核認證;督促檢查縣委、縣政府和縣黃藍經濟區建設委員會決定事項的落實;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黃藍經濟區人才培訓和引進;組織黃藍經濟區建設理論研究、學術交流和專家諮詢等活動;開展黃藍經濟區建設相關重大問題的調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