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縣鹽務局

利津縣鹽務局

利津縣鹽務局成立於1990年6月22日,是縣人民政府的鹽業行政主管機構和鹽業行政執法主體,財政差額撥款的正科級事業單位,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鹽行業管理,鹽政執法和食鹽專營的行政管理工作,隸屬於東營市鹽務局,接受縣委縣政府和市局雙重領導。利津鹽業公司是山東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的下屬企業,依法從事本行政區域內的鹽資源開發、利用和鹽產品生產、加工、儲運、批發經營業務,隸屬於東營鹽業公司。與縣鹽務局一套班子、兩塊牌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利津鹽業

近幾年,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在有關部門的大力支持下,大力實施鹽田開發,鹽業得到了長足的發展,利津全縣鹽田總面積達到6萬畝,上年供應食鹽能力1500噸,生產能力達到30萬噸,原鹽產量逐年增加。
近年來,單位多次受到省局、市委、市政府、市局、縣委、縣人大、縣政府的表彰,被授予“山東省鹽業系統思想政治工作優秀單位”、“ 市級文明單位”、“ 東營市治理公路‘三亂’ 工作先進集體”、“ 全市鹽業系統安全生產先進單位”、“ 利津人民滿意單位”、“ 全縣綜合目標考核先進單位” 等榮譽稱號。
2010年,購進各類食鹽1908.63噸,其中小包裝食鹽841.88噸,營養鹽58噸,分別完成全年計畫的129.84%、102.6%、105.45%。銷售原鹽18.37萬噸,同比增加5.73萬噸,完成全年計畫的153.08%,其中,外購外銷原鹽10.12萬噸;銷售氯化鎂17779.48方,銷售滷水13081方。
2010年,實現營業收入4624.78萬元,同比增加1930.61萬元;實現利潤32.67萬元,同比增長55.57%;上繳各項稅金543.19萬元,同比增加298.5萬元,為地方經濟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主要職責

1、負責提報利津縣鹽資源利用和行業發展規劃。
2、依法對本縣境內鹽產品進行管理。
3、依法對申請聽證的鹽業案件進行聽證。
4、對全縣食鹽實行專營管理;兩鹼工業用鹽實行監督管理;其他用鹽實行統一經營管理。
5、負責本縣內小包裝食鹽的供應和管理。負責本縣原鹽生產調度及生產計畫落實工作。
6、負責全縣鹽業統計報表和編制和上報。
7、負責本縣鹽業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
8、履行《山東省鹽業管理條例》規定的其他職責。

組織機構

內設辦公室、行業管理科、鹽政科(鹽政稽查大隊)、食鹽專營科、財務科、運銷科、多種經營科等7個科室。
在利北鹽區設有利北分局,為副科級單位,主要負責鹽區的產銷秩序管理,為鹽業生產提供技術指導和服務,推廣鹽業生產新工藝。

領導班子

孫乃東:利津縣鹽務局局長、黨支部書記,利津鹽業公司經理,主持鹽務局全面工作,分管財務、人事等方面工作。
許華嶺:利津縣鹽務局副局長、黨支部委員,利津鹽業公司副經理,利津縣鹽務局利北分局局長。分管行業管理、運銷、利北分局等方面工作。
宋振明:利津縣鹽務局副局長、黨支部委員,利津鹽業公司副經理,分管鹽政執法、食鹽專營工作。
牛玲瓏:利津縣鹽務局副局長,利津鹽業公司副經理,分管辦公室工作,協助局長管理財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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