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雅

古籍簡介

以訓解雙音詞為主的書清代吳玉作,凡5卷吳玉(1698~1773) 字藉五,號山夫,江蘇淮安人。廩貢生,官鳳陽府訓導。這本書原名《別字》,後改名《別雅》。所收的詞,都是字形不同而音義相同的雙音詞和少數的單音詞。體例類似《爾雅》的“釋詁”和“釋訓”,有的單獨解釋一個相通的同義詞,有的解釋幾個相通的同義詞。這些被解釋的詞語大都出於經書諸子史傳和漢代碑刻,跟通常的寫法不同。例如:
①頌,容也。注云:“《史記・魯仲連傳》世以鮑焦為無頌而死者皆非也。”注音:容。
②扶於扶疏、扶蘇扶胥、扶也。注云:“《史記》司馬相如《上林賦》‘垂條扶於’。郭璞曰:‘扶於,猶扶也。’五臣本竟作扶。乃俗字。故李善本改作扶疏。注引說文曰:‘扶疏,四布也。’《呂氏春秋》曰:‘樹肥無使扶疏,’……《詩・鄭風》‘山有扶蘇,’……蓋古於,疏,胥、蘇皆相通,猶姑蘇亦作姑胥。”
注文中除舉出書證外並解釋“某與某二字相近古通用”,或雲“某與某一聲之轉,故多通用”,或雲“某某音同,故兩相假借”。又說:“古人形聲相近之字多通用無別,此即假借轉注之義,今人不知此理,始株守一字以為一義,然日用尋常之字,其非本意而能假通用者不可勝數,學者童而習之,不以為怪耳。”又說:“凡諸變體,其義則一,蓋古人不惟借聲,見形義相近者,時牽率書之。”又說:“凡形容之辭初無正字,皆假借同音之字書之。”這些意見大都正確。
本書資料豐富,所引有焦《俗書刊誤》、周伯琦《六書正訛》、方以智《通雅》。受方以智《通雅》的影響尤多。近代朱起鳳《辭通》之作又比《別雅》加詳。《別雅》有乾隆七年(1742)新安程氏督經堂刊本。前有鏡湖王家賁序和水南程嗣立序。後來道光末又有重刻本。另外沂州日照許瀚有別雅訂 5卷,在《滂喜齋叢書》內。

四庫提要

《別雅》・五卷(江蘇巡撫采進本)
國朝吳玉�撰。玉�字山夫,山陽人。廩貢生,官鳳陽府訓導。是書取字型之假借通用者,依韻編之,各注所出而為之辨證。於考古深為有功。惟是古人用字,有同聲假借,有轉音變異,有別體重文、同聲轉音,均宜入之此書。至於支阝、酆一作岐、豐之類,則“支阝”乃“岐”之本字,《說文》明云:“支阝一作岐”,實屬重文,偶然別體。《說文》、《玉篇》以後累千盈百,何可勝收,未免自亂其例。又徵引雖博,而掛漏亦夥。即以開卷《東》、《冬》二韻核之,若《大戴禮》“一室而有四戶八>”,>即窗。《楚詞・九嘆》:“登逢龍而下隕兮。”《注》:“古本逢作蓬。”《荀子・榮辱篇》引《詩》:“下國駿蒙。”《注》:“《詩》作駿龐。”《莊子・盜跖篇》:“士皆蓬頭突鬢。”《注》:“蓬本作�。”《吳越春秋・吳王壽夢傳》:“使公子蓋餘燭傭。”《注》:“《左傳》傭作庸。”《史記・秦始皇本紀》:“秦王為人蜂準。”徐廣曰:“蜂一作隆。”《龜策傳》:“雄渠蜂門。”《注》:“《新序》有熊渠子。”《漢書・古今人表》:“鬼臾區。”師古《注》云:“即鬼容區。”“陳豐。”師古《注》云:“即陳鋒。”《衛青傳》:“青至籠城。”師古《注》云:“籠讀為龍。”皆目前習見者,乃佚而不載。則推之《儀禮》之古文、《周禮》之故書及漢人箋注“某讀作某”之類,一一考之,所漏多矣。然就所徵引,足以通古籍之異同,疏後學之疑滯,猶可以考見漢魏以前聲音文字之概。是固國小之資糧,藝林之津筏,非俗儒剽竊之書所能仿佛也。
──右“國小類”訓詁之屬一十二部,一百二十二卷,並文淵閣著錄。舊《唐書・經籍志》以詁訓與國小分為二家。然詁訓亦國小也,故今仍從《漢志》,列為《國小》之子目。又《爾雅》首《釋詁》、《釋訓》,其餘則雜陳名物。蓋析其類而分之,則蟲、魚、草、木之屬與字義門目各殊;統其類而言之,則解說名物亦即解釋其字義。故訓詁者,通名也。《方言》、《釋名》,相沿繼作,大體無殊,至《埤雅》、《爾雅翼》,務求博洽,稍泛濫矣,要亦訓詁之支流也,故亦連類編之。《埤雅廣要》之屬,蕪雜已甚,則退之《小說家》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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