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罪名適用指南:妨害文物管理罪

(二)“文物”的認定 (五)故意損毀文物罪的刑事責任 (三)“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罪”的認定

圖書信息

出版社: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 第1版 (2007年12月1日)
叢書名: "十一五"國家重點圖書出版規劃項目,中國法律適用文庫
平裝: 342頁
正文語種: 簡體中文
開本: 16
ISBN: 7811099225, 9787811099225
條形碼: 9787811099225
尺寸: 23.6 x 16.8 x 1.6 cm
重量: 458 g

作者簡介

熊選國,男,漢族,1964年12月出生,湖南澧縣人,中共黨員,1991年8月參加工作,武漢大學法學院刑法學專業畢業,研究生學歷,法學博士,二級大法官。

內容簡介

《刑法罪名適用指南:妨害文物管理罪》主要內容:叢書中的六個欄目內容是:(一)刑法條文及釋義:精確解釋刑法分則條文規定的術語。(二)刑事司法規範及其理解與適用:主要收錄有關刑法修正案、人大決定、立法解釋、司法解釋及規範性檔案。由刑事司法規範起草人詳細說明刑法修正案、人大決定、立法解釋、司法解釋以及其他刑事司法檔案的出台背景、重點解決的問題和適用中應當注意的問題。(三)刑事判例:結合人民法院審理的真實案例及所作的生效裁判,具體詮釋在司法實踐中應當如何正確理解適用法律和司法解釋。其中,“裁判理由”既不是重複裁判文書中的論理部分,也不是進行學術性探討,而是圍繞各級法院在處理具體案件時對認定事實、證據、適用法律、司法解釋定罪量刑等實體和程式問題所作出的正確裁判,進行再加工,理論聯繫實際地予以權威、明確、具體、深入的闡述,力求反映各級法院法官將普遍的法律規定適用於特殊案件時的深思熟慮和獨到見解,對刑事司法實務有直接、具體的指導意義。(四)裁判文書:收錄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說理透徹,具有較高範例價值的裁判文書。(五)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按照刑法條文的先後順序,對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需要適用或者參照適用的所有法律、法規以及重要的部門規章進行整理,供偵查、檢察、審判人員和律師辦理刑事案件時查閱、適用。(六)附錄:為便於辦理1997年9月30日以前發生的刑事案件,《刑法罪名適用指南:妨害文物管理罪》除收錄了刑法全文之外,還收錄了1979年刑法的相關條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已明令廢止的有關決定和補充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針對l979年刑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通過的有關決定和補充規定所作出的司法解釋。

目錄

刑法條文及釋義
一、故意損毀文物罪
(一)“故意損毀”的認定
(二)“文物”的認定
(三)“珍貴文物”及“文物保護單位”的認定
(四)“情節嚴重”的認定
(五)故意損毀文物罪的刑事責任
二、故意損毀名勝古蹟罪
(一)“名勝古蹟”的認定
(二)“情節嚴重”的認定
(三)故意損毀名勝古蹟罪的刑事責任
三、過失損毀文物罪
(一)“過失損毀”的認定
(二)“嚴重後果”的認定
(三)過失損毀文物罪的刑事責任
(四)司法實踐中應當注意的問題
四、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罪
(一)“違反文物保護法規”的認定
(二)“國家禁止出口的珍貴文物”的認定
(三)“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罪”的認定
(四)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罪的刑事責任
(五)單位犯罪的主體的範圍
(六)單位構成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罪的成立條件
(七)“單位犯罪中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認定
(八)單位犯非法向外國人出售、贈送珍貴文物罪的刑事責任
五、倒賣文物罪
六、非法出售、私贈文物藏品罪
七、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
八、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
九、搶奪、竊取國有檔案罪
十、擅自出賣、轉讓國有檔案罪
刑事司法規範及其理解與適用
刑事判例
裁判文書
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
附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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