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比例稅率

分類比例稅率是比例稅率的一種。指將同一徵稅對象按一定標準劃分為若干類別,每一類別規定一個稅率的比例稅率。如我國現行產品稅中對酒類產品徵稅,先將酒按原料和生產工藝過程分為白酒、黃酒、土甜酒、啤酒、複製酒、果木酒、汽酒等類別,分別規定差別比例稅率; 其中對白酒又進一步按原料細分為糧食酒、薯類酒、糠麩酒和其他原料酒四類,稅率分別定為50%、40%、28%、15%。又如對茶葉徵稅,按茶葉的加工程度和加工方法分為三類定率: 毛茶稅率為25%,精製茶稅率為15%,邊銷茶稅率為10%。採用分類比例稅率,適應不同類別產品或經營項目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盈利水平,有利於體現不同的稅收政策,貫徹公平稅負原則,發揮稅收調節經濟的作用。

分類比例稅率的作用

如我國現行的產品稅中對產品中的酒進行徵稅,先將酒按原料和生產工藝過程分為白酒、黃酒、土甜酒、啤酒、複製酒、果木酒、汽酒等類別,分別規定差別比例稅率,其中對白酒又進一步按原料細分為糧食酒、薯類酒、糠麩酒和其它原料的酒四類,稅率分別為15%、40%、28%、15%,又如茶葉徵稅,按茶葉的加工程度和加工方法分為三類稅率:毛茶稅率為25%,精製茶稅率為15%,邊銷茶稅率為10%。

採用分類比例稅率,適應不同類別的產品或經營項目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盈利水平,有利於體現不同的稅收政策、貫徹公平稅負的原則,發揮稅收調節經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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