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賣時間

“出賣時間”源自於網路文化中的新興名詞,最早出現在2008年年底,一則新聞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 陳瀟,一個漂在北京的26歲重慶女孩陳瀟,在淘寶網上出賣自己人生剩餘的時間。 我們從上面不難看出,其實這種出賣時間只不過是“換湯不換藥”的一種做法。

“出賣時間”源自於網路文化中的新興名詞,最早出現在2008年年底,一則新聞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陳瀟,一個漂在北京的26歲重慶女孩陳瀟,在淘寶網上出賣自己人生剩餘的時間。
此舉被炒得沸沸揚揚,後來也被很多人紛紛效仿!當然對此種現象,網友們的看法是褒貶不一!當然,有需要就有市場!
在陳瀟的淘寶網站,首頁赫然寫著“陳瀟的剩餘人生店獻給那些真正需要有時間的人”,店內的廣告語是:“安排陳瀟的生活是你們的權力,為你們服務是我的義務。”並且註明除違法、暴力、色情業務不接外,都可按網友安排支配自己的時間。其出售的時間分三種,8分鐘8元,一小時20元,一天100元。購買寶貝的形式是時間費用+物品成本+交通費用。比如,要陳瀟幫忙寫個大字報“××××”或是要發簡訊給xxx,便購買陳瀟的8分鐘,而如果要陳瀟去看望一個朋友或是我想要陳瀟去××學校幫忙做點事情,則得購買陳瀟的1小時×數量(和路程遠近有關)。
我們從上面不難看出,其實這種出賣時間只不過是“換湯不換藥”的一種做法。它涵蓋了一些心理諮詢(當然很多事非專業人士)、心理治療、代理服務……等等一些我們平常生活中已經出現的一些服務。
不過,這種行業還需要國家建立相關的法律法規來約束人們的道德觀念和行為準則,以確保每個公民的核心利益!總之,涉入這個行業,要懂得如何保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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