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雲縣委政法委

三、組織、協調、指導全縣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五、組織、協調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推進各項措施的落實。 九、組織、協調、指導全縣防範和處理“法輪功”及其他邪教組織工作,推動各項措施的落實。


主要職責
一、根據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和自治區黨委、市委、縣委的部署,統一政法各部門的思想和行動。
二、對一定時期內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部署,並督促貫徹落實。
三、組織、協調、指導全縣維護社會穩定工作。
四、檢查全縣政法部門執行憲法、法律、法規和公正司法的情況,結合實行,研究制定嚴格執法、維護司法公正的具體措施。
五、組織、協調全縣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推進各項措施的落實。
六、大力支持和嚴格監督全縣政法各部門依法行使職權,指導和協調全縣政法各部門在依法相互制約的同時,密切配合,督促推動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研究和協調有爭議的重大疑難案件。
七、組織推動全縣政法戰線的調查研究工作,總結新經驗,解決新問題,探索政法工作改革,通過改革進一步加強政法工作。
八、研究和加強全縣政法隊伍建設和領導班子建設的措施,協助縣委、縣委組織部考察、管理政法部門領導幹部,協助紀檢、監察部門查處政法部門領導幹部違法違紀的案件。
九、組織、協調、指導全縣防範和處理“法輪功”及其他邪教組織工作,推動各項措施的落實。
十、指導鄉鎮政法工作
十一、及時向縣委和上級黨委政法委反映重大情況,匯報工作,完成縣委和上級黨委政法委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