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市委市政府和婁底市公安局的統一部署,研 究制訂全市公安工作計畫和措施,並抓好落實。
2收集掌握信息,調查、綜合、分析全市社會治安情況和動態,並及時處置突發性問題。
3負責或參與組織偵察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偵查刑事案件和查處治安案件。
4依法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負責110接處警和組織巡邏防暴等工作;依法管理戶口、居民身份證、邊境通行證、槍枝彈藥、危險爆炸物品、特種行業和公共場所等。
5依法管理國籍、出境、入境事務和外國人、華僑、港澳台同胞在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事務。
6依法管理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維護交通秩序;負責機動車輛的管理、檢測,駕駛員考核發證及管理工作,負責路障管理和交通安全設施的設定與管理等;調查處理交通事故。
7依法履行對全市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職能。
8組織開展禁毒、緝毒工作;組織偵破境內涉毒案件;承擔市禁毒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9指導、監督全市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指導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經濟民警隊伍的建設和業務工作。
10依法實行逮捕、移送起訴、勞動教養和治安處罰等。
11對被判處管制、拘役、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指導看守所、拘留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12組織實施對來我市的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重要會議、上級組織指定目標的公安警衛工作。
13組織實施全市公安的行動技術偵察,以及機要通信的安全保護、監督管理和裝備建設、公安科學技術推廣套用。
14組織實施全市公安機關後勤裝備、被裝配備的計畫、申報和管理工作。
15組織實施全市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領導和指揮全市消防部隊和武警部隊擔負的公安任務和維護社會治安的工作。
16組織、指導全市公安隊伍建設,負責公安宣傳、教育、培訓、獎勵和民警警銜管理等工作,按規定許可權考察、考核、管理幹部。
17組織、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察,指導、督促、檢查全市公安隊伍的執法活動,查處公安隊伍違法違紀案件。
18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陳躍輝(黨委書記、局長)、肖海文(黨委副書記、政委)、易邵敏(黨委委員、副局長)、劉向農(黨委委員、副局長)、鄧志平(黨委委員、副局長)、李明(黨委委員、副局長)、曾秋生(黨委委員、副局長)、蘇暉(黨委委員、副局長)、朱學文(黨委委員、政工室主任)
單位地址
冷水江市公安局
地址:婁底市冷水江市環城路